这种公共补贴对金融机构利润的影响绝非微不足道。欧洲议会绿色党团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综合了这方面的学术著作,重点关注欧洲大陆的大型银行(Kloeck,201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得出结论:2012年的隐性补贴约为2330亿欧元,占欧洲地区生产总值的1.8%,2007年以后每年的补贴额也类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一步证明,对大银行的隐性补贴达到了这一水平,2012年欧洲的隐性补贴为3000亿美元,美国为700亿美元(IMF,2014)。我们从中得到的第一个教训是:如果没有国家的这种基本支持,大银行会出现相当大的亏损。国家补贴了它们的利润。第二个教训是:公共当局也要为此付出代价。在危机时刻,随着公共担保的启动和国家资金流入银行国库,会直接消耗国家预算。但在正常时期也是如此,因为金融市场会将这些债务计入其对公债的利率。因此,这些政府担保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使金融业受益,它们不仅使金融业享受较低的利率,还使国家本身享受较高的利率。
计算这些隐性补贴并非没有问题,因为它依赖于相当不稳定的现值计算。但是,它肯定揭示了一件事——既然公共担保对金融机构活动的大部分来说必不可少,那么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利润被私有化就完全不具有合法性。
第六章 金融利润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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