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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第四版) · 第 13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90 · 第一章青年马克思初次面对经济学的支援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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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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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青年马克思初次面对经济学的支援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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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赫斯的讨论变得非诗性了:“人的活动也和人自身一样,是不能对之支付代价的,因为人的活动就是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不能用任何数量的金钱(keine Summen Geldes)来补偿的,它是无法估价的。”①显然,赫斯在避免使用“类生活”、“相互异化”那些哲学术语。当人的活动和价值用金钱(数量)来表示的时候,它就意味着人类处于被奴役和被掠夺的状态之中,因为“金钱的存在本身就是人类的奴隶制度的标志”。这只是一个外部的标志。

赫斯分析道,作为“人的生活资料,人的活动资料的大自然的果实(Früchte der Natur)和劳动产品(Erzeugnisse der Arbeit)”,就是我们所说的财产(Vermögen)。这二者,都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创造物,它们本来应该是社会的所有物(Eigenthum der Gesellschaft),可是,在今天的金钱世界中,它们却成了个人的所有物。一些人“从社会手里夺取了属于社会的东西,夺取了社会应当为了全体成员的利益自行处理的东西。他是杀人犯;因为他夺取了他的同胞赖以生存和活动的手段,因而也就夺取了他们的生命或自由”。这就是“富翁、财主、所有主或占 有者(reichen Herrn,vermögendenMann,Eigenthümer oderBesitzer)”。②在这里,赫斯给出了一大批坏蛋们的名称。这些人“通过对奴隶般地服苦役或从事雇佣劳动和通过继承、放高利贷、赌博、买卖股票、牟取暴利和合法欺骗”,占有他人和社会的财富。所有(财产,Eigenthum)就是盗窃,占有(Besitz)就是掠夺,这是蒲鲁东观点的激进化。

赫斯明确提出,“要废除这种人的交易、相互的剥削以及所谓的私人营利,不能通过任何法令,而只能通过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社会(kommunistischen Gesellschaft),共产主义社会将为每一个人提供发展和运用人的才智的各种手段”①。

第一章 青年马克思初次面对经济学的支援背景

①[德]赫斯:《共产主义信条问答》,载《赫斯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1页。

②参见[德]赫斯《共产主义信条问答》,载《赫斯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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