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是马克思关于分工的说明。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社会是一种“任何人都是各种需要的整体,并且就人人互为手段而言,个人为别人存在,别人也为他而存在”。不过,这里的“社会”不是马克思前面讲的那种真正的人的类存在的社会,而恰恰是人异化的外化表现。分工是这种“社会”的本质。马克思这时认为:
分工(Theilung der Arbeit)是关于异化范围内的(innerhalb der Entfremdung)劳动社会性(Gesellschaftlichkeit der Arbeit)的国民 经济学用语。换言之,因为劳动不过是人的活动在外化范围内的 表现,不过是作为生命外化的生命表现,所以分工也无非是人的活 动作为真正类活动(realen Gattungstätigkeit)—或作为类本质 (Gattungswesen)的人的活动的异化的、外化的设定。①
分工是作为人的类活动的人的活动的异化和外化的形式,这是一种人本主义的非科学表述。马克思在此文中48次使用Theilung derArbeit一词。而在后来的重新编辑的德文版中,Theilung der Arbeit一词被改写为 Teilung der Arbeit。但 MEGA 版则保留了马克思的原初写法。在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正是这个与异化逻辑同构的分工概念,成为了马克思现实批判逻辑的基始性构件。马克思在引述了多位经济学家(斯密、萨伊、穆勒和斯卡尔贝克)的观点后,再一次回到这一问题,这一次他接受了经济学家的一个观点,即分工与交换是联结在一起的。他说:“分工和交换(Austausch)是人的活动和本质力量作为类的活动和本质力量的明显外化的表现”②。他反对经济学家肯定分工和交换的“科学社会性”,因为这是“依靠非社会的特殊利益来论证社会”。马克思是站在经济学之外来讨论的,因此这时他不可能了解到分工导致交换,以及分工的不同类型(社会分工与劳动分工),特别是分工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客观意义。这些问题都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后才逐步解决的。
第三章人本学劳动异化史观与走向客观经济现实的复调语境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4页。中译文原将Gattungswesen译作“类存在物”,我改为“类本质”。本书作者第三版注。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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