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认知构架的质变
传统的解读思路认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的内容是认识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对象性的真理性(gegenständlicheWahrheit),这不是一个理论的追问(FragederTheorie),而是一个实践的追问(praktische Frage)”④。马克思这里的思考仅仅是停留在认识论中吗?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前夜的实验性文本
①吴晓明博士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却不够准确地将其误指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一语。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赫斯哲学中作为抽象逻辑规定的实践具有过渡性,它只是马克思哲学新视角的入口,根本不是旧哲学意义上的逻辑本体。马克思此处的实践概念,意在指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性质,即他所关注的具体社会历史实际变革意义上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实践却不能说是过渡性的。参见吴晓明《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页。
②参见拙文《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构境》,载《历史研究》2008年第1期。—本书作者第二版注。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55页。
④[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页。中译文将gegenständliche译为“客观的”,我将其改译作“对象性的”。而在这一点上,郭沫若的翻译是正确的;而原文中的Frage不是通常的“问题(Problem)”,而是“追问”、“发问”和“疑问”的意思。郭沫若的译本参见《梁赞诺夫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夏凡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 页。参见 Karl Marx,Manchester-Hefte,Marx-Engels-Gesamtausgabe (MEGA2),IⅣ/3,Text,Berlin:DietzVerlag,1998,S.20。—本书作者第三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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