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转变,使马克思真正与那些专业的哲学骑士们界划开来:哲学家们“不愿多讲分工,不愿多讲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而个人对一定关系和一定活动方式的依赖恰恰是由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决定的。他们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编造新的词句来解释现存的世界”①。他们也讲历史,但在他们的哲学历史观中,“思辨的观念、抽象的观点变成了历史的动力(Kraft der Geschichte),因此历史也就变成了单纯的哲学史”②。这是一个巨大的思想逻辑断裂。我以为,马克思这种基于经济学和现实历史的新的历史科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GeschichtlicherMaterialismus)与历史辩证法(GeschichtlicheDialektik)。马克思并没有直接使用过这两个词。这不是过去任何旧哲学的拼接(旧唯物主义十旧辩证法),而是对社会历史情境本身进行科学的哲学提升。这种指认表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根本不是一个旧式的哲学范畴,它也不可能再与人本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相联结。马克思新语境中的实践只有一种命意,那就是现实的社会物质进程。从实践出发,也就是从人的社会物质活动出发。这里的直接理论基础不是“形而上学”的哲学,而恰恰是基于现代性工业和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的政治经济学。重要的是,马克思的历史话语是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社会唯物主义的批判性超越。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中的“历史(Geschichte)”,不是在历史中的场域性指认,而是一种“本体性”指认。这一点,是我们下一节一开始就必须确证的重点。
最后,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话语是非常错综复杂的。我在《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一书中已经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区分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③这里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首先确立的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则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最终建构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这后一种批判性的逻辑线索只是一种隐性的存在。前者是在新世界观的视域中说明社会历史情境的原初关系(哲学一般),以我的看法,这是马克思对经济学隐性前提的哲学改造。显然,这里没有直接的批判。但是,马克思在超越经济学社会唯物主义的行进步伐中,最关键的一步是科学的历史辩证法的创立,即任何人类生活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现实生存,一切外部对象也都只是在一定的历史语境中才能被历史地呈现出来。所以,对于历史辩证法来说,没有任何具体的社会存在是永恒的。这是马克思新世界观最彻底的革命性和批判性之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又是批判性的。至于狭义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并没有在自己的文本中直接界划这一点),这是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同步的一种更切近于现实经济生活的哲学话语。由于没有区分广义与狭义历史唯物主义,青年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将整个历史唯物主义学说错误地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认识”。①由于受到当时历史知识本身的限制,马克思此时的这种描述实际上只是欧洲的经济社会形态的一般说明,而且还不够准确。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从一开始就具有直接批判性,这就是从分工一直到全部资产阶级社会生产方式的现实批判。在这里,马克思以经济学的分工取代了哲学的异化。由此,马克思要引申出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客观矛盾与对抗,这是我们下面在第三节所讨论的主题。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60—46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31页。
③参见拙著《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版,序言。——本书作者第二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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