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①
马克思这里强调的一定的历史性条件中活动的个人,显然与施蒂纳那种无条件的绝对自由的个人不同,这是在现实历史情境中的个人;与费尔巴哈的那种来自自然物质的个人感性受动性不同,这是一种来自历史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受动性和制约性。具体地说,也就是每一个个人的存在永远无法回避的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 和(Summe von Produktionskräften, Kapitalien und sozialenVerkehrsformen)”②。它是规定每一个历史时代中个人“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它永远是人的全部生存的一定的历史性的本质!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在这里着重说明的历史性生存的另一关键性层面,即每个时代的个人又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点,马克思在第一手稿的历史规定性中并没有在显性语义上予以指认。可是,作为历史性生存的内在规定生产本身就是创造。所以,当马克思用工具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来说明历史进步时,他同样旨在说明人类历史性生存的创造性本质。在此,马克思似乎直接界定了历史性生存中个人的一定的历史性创造性。用马克思后来的话来说,就是任何个人在“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SummevonProduktionskräften),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Umständen),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①。所以,
第六章 马克思科学世界观的理论建构
①[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页。
②[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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