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的个人与历史性生存
如果说在第一手稿中马克思是从客观的社会总体来确定人类(“人们”)的历史性生存,那么马克思在重写的第四手稿中则转换了一种角度,即从人类个体(“现实的个人”)的视角再一次对历史进行一般的逻辑建构。以我的看法,这种从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向主体向度的转换,当然是考虑到施蒂纳对“类哲学”批判的合理性。
与第一手稿中马克思强调德国人忽视了以工业、商业为核心的总体历史现实不同,这次马克思说明德国人忘记的现实前提是:“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die wirklichen Individuen),是他们的活动(Aktion)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materiellen Lebensbedingungen),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②而且马克思专门说明,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我认为,这里的理论语境有三层含义:一是现实的个人,这是对第一手稿中以工业为本质的历史性生存的进一步界说,因为工业、商业不是离开人的神怪式的东西,历史性生存也不是抽象的人类生存,正是活生生的现实的个人,才是构成历史的真实主体。二是现实的个人不是指他们的肉体存在,而主要是指个人的物质生活活动,特别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是构成个人生存的基础。三是由这种活动承袭的以往的制约性物质生存条件和个人在这种条件下创造出来的新的生存。
其中,第三点是马克思在个人生存情境中所界定的历史性存在的本质,即还是那个“一定的”历史规定:现实的个人总遭遇到一定的物质生存条件,所以,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5页。—本书作者第四版注。
②[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