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主体向度出发的批判逻辑:资本和劳动与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
讨论至此,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资本与劳动的交换都已经是一种抽象了。人们所能够目睹到的经济运动环节,是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换,资本家掏出来的钱是货币形态的工资,工人付出的是劳动“商品”。从表面上看,在这一交换过程中,双方自愿并且平等。可是,经过肩披风霜的思想跋涉,马克思终于发现,交换双方实际的付出和在交换结束之后的实际所得在实质上是截然不同的。起点上的平等与终点上的不平等是一个巨大的断裂。
我们如果想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这种深入的透视,仅仅站在一般的社会认识论的基础之上考察显然是不行的,我甚至认为,即使在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上思索也依然难免左支右绌。所以,在进一步分析这一交换的本质之前,我们还需要考察马克思对资本和劳动分别作出的一些十分特殊的界定。我还想指出,正是在这些新的界定中,马克思建构出他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基础,特别是历史现象学的历史原点:现实的主体劳动。这是因为:
首先,我们都知道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是新世界观的基石;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建构中,实践中的物质生产被定位为社会存在的根基。在一般的哲学逻辑中,无论是实践还是生产,它总是指称一个完整的主体与客体在客观活动中的统一。从生产出发来定位社会财富,进而确定社会的基础,这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社会唯物主义)可以接受的逻辑思路。可是,当马克思想要从经济学角度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他必须面对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即备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问题。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并列地持有三种生产要素,即土地、资本和劳动。这三种要素似乎并无仲伯之分,都是同样重要的。虽然古典经济学承认劳动价值论,承认资本是积累的劳动,可是这并没有妨碍他们从生产过程出发,表面地同质化这三种根本不同的生产要素。此时,马克思发现,从生产出发的客体向度,在具体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时候却是存在深一层问题的。于是,他不得不重新更深入地探讨这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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