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参照一下黑格尔自己的具体说法。以他的观点,“国家经济学”就是从需要(Bedürfnis)和劳动(Arbeit)的观点出发,“然后按照大众关系和大众运动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以及它们的复杂性来阐明这些关系和运动(Verhältnis und die Bewegung)的一门科学”。①马克思后来较多地在社会关联中使用Verhältnis这一概念。因为,在此,劳动被指认为政治经济学的本质和核心。这似乎与后来写作《57—58手稿》(不是《1844年手稿》)时的马克思更接近。而且,呈现于此的似乎并不是先前我们看到的那种抽象的哲学思辨,倒更像是具象的经济学话语。如果更仔细分析黑格尔关于劳动的研究,那么这里的劳动又可以区分为以下三个逐步深化的方面:
第一是劳动在人类自我形成方面的作用。黑格尔在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已经发现,一方面,劳动是人改变外部对象的有技巧的能动活动,劳动的本质是利用对象改造对象,“它让自然自身磨擦,袖手旁观,轻而易举地支配着整体机巧”。②另一方面,劳动实际上是使人类主体得以建构的客观活动。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改造外部对象,另一方面则将自己确立为作为主体的人。无论是人类个体还是总体,这种主体的自我确立的特点都包含了这两个方面。
劳动(Arbeit)通过各色各样的过程,加工于自然界所直接提供 的物资(Material),使之合乎这些殊多的目的(vielfachen Zwecke)。 这种造形加工(Formierung)使手段具有价值(Wert)和适用性 (Zweckmäßigkeit)。这样,人在自己消费中所涉及的主要是人的产 品(menschlichenProduktionen),而他所消费的正是人的努力的 成果。①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04页。在此,他直接标注了斯密的《国富论》、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和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②转引自宋祖良《青年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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