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穆勒以为〕垫支资本不只分解为工资,且也分解为垫支的利润。所以,利润不只是垫支工资以上的超过额,并且是垫支利润以上的超过额。所以,利润率不只由工资以上的超过额决定,并且要由最后资本家手里的超在工资和利润的总和依照前提,其总和便是全部垫支资本以上的超过额决定。所以,利润率不只能由工资的涨落发生变动,且也会由利润的涨落发生变动。把利润率的以工资涨落为基础的变动除开一边,假设一在实践上,那曾经屡次这样假设—工资的价值,它的生产成本,包含在它里面的劳动时间,是保持不变的。这样,依照穆勒先生引导的路线,我们就会得到这个美好的法则:利润率的上涨〔是依存于利润的下落,以及相反】。
“若最后生产家对以前各生产家必须支付的利润可以省却一部分,生产成本将会减少。”
这在事实上是极正确的。我们且假设,前阶段诸生产者的利润,没有任何部分,是过分的需索,是让渡利润(像斯杜亚所说的)。这样,“利润一部分”的省却(在这种省却不是由后段生产者欺瞒前段生产者—即后段生产者对于前段生产者的商品内包含的全部劳动,不实行支付引起的限度内),就会是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量的省却。在这里,我们且把那种为资本在生产时间内停放不用的时间而支付的利润丢开不说。如果要把原料(譬如煤炭)从地中心运到工厂来,必需有两日,现在却只需有一日,那就有一个劳动日“被节省”了;但这适用于其中分解为工资的部分,也同样适用于分解为利润的部分。
穆勒先生明白最后资本家所得的超过额的比率,或者说,利润率,不仅依存于工资和利润的直接关系,且还依存于最后的利润对垫支资本总价值(那是等于投在工资上面的可变资本加不变资本的总和)的比例,换言之,明白利润率不单由利润对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部分的比例决定,从而,不单由工资的生产成本或价值决定以后,接着又说:
“但说利润率会与工资的生产成本依反比例变动,依然是完全正确的。”
虽然它是错误的,但它还是正确的。他这里的说明,可以看做是这位经济学家的说明方法之古典的例子。这是特别使人惊异的,因为
第二篇 里嘉图学派的解体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