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3 · 第 208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18 · 剩余价值学说史

书名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3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208
PDF 物理页
218(从 0 开始)
章节
剩余价值学说史
UUID
5f15f12d-ed16-4ba1-ac49-43ef61bf3a0c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88ad5d4857de22f46eb7b4da8003111cce3e717eddf2cb76ba85710f5274b571

“不论(从资本的观点出发)有多少应归于资本家,他总只能取得劳动者的劳动超过额,因为劳动者是必须生存的。”(前书第28页)

但劳动者必须有方才能够生存的生活条件,其最低限,从而,能够从他手里榨取的剩余劳动量,都是相对的。

“如果资本不比例于它的量的增加,而在价值上面下落,资本家就会向劳动者,要求他生存无条件必需额以上的每一小时劳动的生产物了。资本家对于无论如何在生产上要费劳动的生活资料,居然能够打主意,并对劳动者说,足下应不吃面包,因为大麦粉是更便宜,应不吃肉,因为人可以用萝卜和马铃薯来维持生存这件事好像是极可怕极可厌的。但我们已经在这种情形中了。”(前书第23页,24页)

“如果劳动者已经陷入这种情景中,以致不用面包但用马铃薯来维持生活,那就没有疑问,在他的劳动中,将有更多的部分,可以被吸取出来;那就是说,在他是吃面包时,他将被迫,要把星期一和星期二的劳动,用来维持他的身体和他的家族,在他是吃马铃薯时,他将只受得半个星期一,星期一的其余半日和星期二全日,都可以为国家或资本家劳动了。”(前书第26页)

在这里,利润等等是直接分解为劳动时间的占有;对于这种劳动时间,劳动者是不能得到任何代价的。

“我们要承认,付给资本家的利息,无论是采取地租的性质,是采取货币利息的性质,还是采取企业利益的性质,总是由别人的劳动支付的。”(前书第23页)

所以,地租,货币利息,产业利润,只是“资本利息”的不同诸形态,这种资本利息又可分解为“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表现为一个剩余生产物。资本家是剩余劳动或剩余生产物的所有者。剩余生产物就是资本。

“假设没有剩余劳动,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当做资本来蓄积。”(前书第4页)

208

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那就是,如果利息率不比例于资本量的增加,依同程度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