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蓄积的场合,有如下的情形会发生,即:一切〔剩余价值〕,所得和可变资本不变资本,都是被占有的别人的劳动。劳动时所用的生产手段以及为劳动获得的等价,都是劳动者的劳动,由资本家不给等价取得的。
在原始蓄积上【这种情形也会发生〕,假设我由工资节省下来500镑。事实上,它不只代表蓄积劳动;和资本家的“蓄积劳动”有别,它是代表我自己的,由我自己并且为我自己蓄积的劳动。我把它转化成资本,用它购买原料等等和劳动力。利润是20%。所以每年是等于100镑。
如果没有蓄积,每年都把这100镑消费掉,我就会在5年间,在所得的形态上,把〔我原来的资本额500镑〕“吃掉”。在第六年,我的资本500镑,已经代表那无代价占有的他人劳动了。反之,如果我会反复把利润的半数蓄积起来,〔我原来的资本的消耗过程〕,就会延缓下来,因为我不“吃掉”这么多,并且〔他人劳动的占有〕是更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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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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