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家(无论是不是资本家)要对贷者支付复利这一句话,实际就是说,在利润之外,还逐渐要支付他的资本的一部分。
所以,要注意,荷治斯金的见解,在如下的假设下,方才有一个意义:那就是假设资本比人口即劳动人口增加得更迅速。如果人口和资本一样增加了,那就绝对没有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我能用100镑从X劳动者取得的剩余劳动,不能用800镑,从8X劳动者取得。8倍100镑对于8倍X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并不比100镑对X劳动者提出的要求更大。所以,在这里,荷治斯金的“理由”是消灭了。
实际上,事情并不是这样的。如果人口和资本同样增加了,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人口的一部分也会成为多余的,因为不变资本会牺牲可变资本而发展。
荷治斯金的命题只在如下的假设下有一个意义,即:由于蓄积的过程,有更多的资本,由相同的劳动者去推动,或者说,和劳动相比例,资本已经增加。那是假设原来资本是100,现因蓄积之故是110,并且原来提供剩余价值10的同一劳动者,应比例于资本的增加,复利,而提供剩余价值11。所以,不只同一个资本,(即他以前推动的资本)在它再生产之后,应提供相同的利润(单纯的利润)。这个资本会依照它所占有的剩余劳动增加起来,以至他不仅要为原来的资本(或它的价值),提供剩余劳动,且还要为他自己的已被蓄积的剩余劳动即资本化的剩余劳动,提供剩余劳动。并且,因为这个资本是逐年增加的,同一劳动者还须不断提供更多的劳动。
一般说来,〔只在如下的情形下〕会有更多的资本,落在同一劳动者身上:
第一:如果劳动的生产力保持不变,那就只能在如下的情形下,有更多的资本,落在个个劳动者身上:劳动若延长他的绝对劳动时间,例如劳动15小时,不只劳动12小时,或加大劳动的强度,在12小时劳动内,实行15小时的劳动,在4小时内实行5小时的劳动。他既然能在一定小时数内把他的生活资料再生产出来,所以,在这场合,资本家会得到3小时,好像劳动生产力已经增加一样,虽然在事实上,已经增加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生产力。如果劳动的加强成为普遍的,商品的价值,适应于它所费的劳动时间的减少,必定会降落下来。这种强度将成为它的平均程度,它的自然性质。反之,如果这种加强,只在一定的若干部门内发生,它就会等于复合的加强了的单纯劳动。更强的1小时,比更松的1小时,会被支付〔更多的〕,被授予更高的价值。譬如,在如上的场合,4小时更强的劳动,会和5小时平均劳动,提供同样多的价值。
第三篇 建立在里嘉图理论基础上的反对论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