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之,在工资下落时,前一种商品的价格将下落,后一种商品的价格却将上涨。不过,严格说来,这种现象,在考察价值到生产价格的本来的转化和一般利润率的本来的形成时,是不必考察的,因为,这里的问题是,工资的一般上落,会怎样影响于由一般利润率规定的生产价格。这种情形,对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还更无关系。只因为里嘉图曾把这个特别的比较没有意义的情形,看做是生产价格和价值间的唯一的区别(或如他错误的说的,当做是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法则的例外),并在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互相区别的形态上把握它,所以,这种〔见解〕就在以后的经济学上,当做重要的教条且正好在它的错误的形态上传授下去了。
“工资的上涨,在产业的生产力上,看到它的限界。换言之,一个人对于他一日或一年的劳动所能得到的,无论如何,不能比他在这时候用一切其他财富源泉能够在等时间内生产的量更大。实在说来,他的给付,必须比这个量更小,因为总生产物的一部分,常常要除开,来代置固定资本(照兰塞说来,便是不变资本,原料和机械等等—M.)和它的利润。”(第119页)
在这里,有两种东西交错着。在逐日生产物内包含的“固定资本”量,不是劳动者的日劳动的生产物,或者说,生产物的价值的这个部分,由生产物的一实物部分代表的,并不是日劳动的生产物。反之,利润却是劳动者逐日生产物或这个逐日生产物的价值的一种扣除。
第四篇 乔治·兰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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