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租地农业家来做例。
“无论总收益大小,其中一部分的量,必须用来代置不同诸形态(固定资本的不同诸形态,在它本部门生产的、例如饲料,种子,和制造工具的材料—K.)上被消费掉的物品的,是不能有任何变动,在生产依同规模进行的限度内,这个量必须视为是不变的。总收益越是大,租地农业家为上述诸目的,必须在这全部中取出来投回去的部分就越是小。”(第166页)
生产食料和原料(例如亚麻,大麻,木材等等)的租地农业家,越是容易再生产这些东西,他的利润就会越是增大。租地农业家的利润,会由生产物量的增加而增进起来,因为生产物的总价值保持不变,但在其中,只须用一小部分,从而用一个更小的价值,来再形成租地农业家自己能够生产的固定资本不同诸要素。但工业家因为他的总生产物有较大的购买力了,所以也得到利益。(第167页)
做设收获等于100卡德。种子等于20卡德;从而,是等于收获的。假设在下年,收获倍加了(但支出的劳动是相同的);它是等于200卡德了。生产规模保持不变时,种子依旧是20卡德,从而,只等于收获的t。假设以前100卡德的价值等于后来200卡德的价值;前次收获的1卡德,和后一次收获的2卡德,有相同的价值。但在前一场合,有80卡德留下来,在第二场合,有180卡德留下来。在这里,因为我们的问题,是不变资本价值变动对于利润率将发生什么影响,所以不能论到工资。正因如此,所以假设,在价值上,工资是保持不变。如果在前一场合,工资等于20卡德,在后一场合,工资就等于40卡德。最后,又假设不变资本的其他诸成分,租地农业家不能在自然形态上生产的,就价值言,在第一场合,是等于20卡德,在第二场合,是等于40卡德。这样,我们将得如下的计算:
(1)生产物=100卡德,种子=20卡德,其他不变资本=20卡德,工资=20卡德,利润40卡德。
(2)生产物=200卡德,种子=20卡德,其他不变资本=40卡德,工资=40卡德,利润100卡德,=第一场合的50卡德。所以,有10卡德的剩余利润。在这里,不变资本价值变动的结果,不〔仅〕利润率增加了,利润自身也增加了。虽然工资在第一场合和在第二场合是相同的,但利润对工资的比率即剩余价值率,好像还是已经增加。但这不过是一个外观。利润第一是由80卡德(=第一场合40卡德)构成,其对工资的比率,在这场合,是保持不变;第二是由已经由不变资本转化为所得的20卡德(=第一场合的10卡德)构成。
第四篇 乔治·兰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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