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能够依照独占价格来卖,以至比最少利益情形下从事生产的人的成本和利润更多;或是依照只提供普通利润的价格售卖。我们取第一种情形即独占价格的情形来看。在这场合,如把耕地丰度上的一切差别除开不说,地租就只能由生产物价格在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以上的部分成立。例如,假设平均利润率为10%。用资本100镑生产的谷物,如果能够卖到115镑,地租就是5镑。假设因有更进一步的改良之故,投在同土地上的资本倍加了,生产物也倍加了。这样,200镑将会供给230镑的生产物,地租将增至10镑,从而也是倍加了。所以,如果谷物能够卖到独占价格,则由资本增加而起的生产物的增加,在价格不变时,会比例于所投资本的增加,而增加起来。”②(第191页)
“在小社会内,谷物能不断得到独占价格。……在大国内,谷物也能长期间有独占价格(就令国内还有许多未被耕作的土地),如果人口的增加,不断比耕作的增加更迅速。但谷物的独占价格,在土地异常广阔而又多式多样的国家,虽然不是不可能的,但究竟是不常见的。在价格更腾贵时,那就会有更多的土地被加人耕作,或有更多的资本被使用在旧土地上,以致价格下落,支付诸种支出的平均利润以后,不能再提供更多的东西。然后耕作的扩大再进人停滞状态。在那种国家,谷物的价格,通常正好够代置最少利益情形下使用的资本,并予以平均率的利润。较优等地支付的地租,在这场合,是这样量计的:看它们的生产物,是怎样超过用等额资本耕作最贫瘠土地所收获的生产物。”(第192页)
340
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说到绝对地租,试取一个金矿为例。其所用资本等于100镑〔平均利润率10%],从而利润是10镑,地租也是10镑。再假设其资本半数由不变资本构成(在这场合,是机械和补助材料),半数由可变资本构成。这50镑不变资本,不外表示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和50镑金内包含的劳动时间相等。所以与50镑相等的生产物部分,代置了不变资本。现在,如果生产物的余额是等于70镑,并且用50镑可变资本,会推动50个劳动者,50个劳动者就必须表现为70镑的金了。其中,50镑支付工资,20镑实现无给劳动。(在原稿上,不是写着70镑,而是写着100镑,并且说“半数支付工资,其他半数实现无给劳动”。K.)一切构成相等的资本的生产物的价值,在这场合,都是等于120镑,=50镑+70镑。(在这里,原稿也写100镑。—K.)使用较多不变资本和较少数劳动者的100镑资本,会生产价值较小的生产物。不过,一切普通产业资本,〔有相等的有机构成的〕,就令在指定的情形下,有价值120镑的生产物,也许也会依照它的生产价格110镑来售卖它。就把土地所有权的影响除开不说,这种情形,在金矿也会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金矿的场合,价值就是表现在生产物的自然形态上,那必然会引起10镑的地租。
②这适用于绝对地租,也适用于差额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