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息的形态上,利润的一部分,即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会表现得像是资本家的垫支一样。在农业生产上,利润的别一部分即地租,也会同样表现出来。但在这里,它的不合理性是更不显著的,因为地租会表现为土地的年价格,土地也曾当做商品,算在生产内。固然,“土地价格”中包含的不合理性,比之资本价格中包含的不合理性是更大的,但就形态自身说不是这样。在这里,土地是表现为使用价值,地租则表现为这个使用价值的价格。
不合理性是在这里,即:土地虽非劳动的生产物,但它有价格,从而,有一个表现在货币上面的价值,从而,好像有价值,好像可以当做对象化的社会劳动来看一样。
所以,从外表的形态看,我们〔在土地的场合〕,是和在任何商品的场合上一样,有了一个二重的表现,即当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也是观念地表现为价格,表现为某种绝对不和商品使用价值相同的东西。但在1000镑=1050镑这样一个表现内,或50镑为1000镑的年价格这样一个表现内,却是同一物和同一物发生关系,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发生关系;并且,交换价值,要当做和自身不同的东西,而成为它自身的价格,即表现在货币上面的交换价值。
所以,在这里,有两个形态的剩余价值利息和地租,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会当做前提,加到资本主义生产内,会当做资本家自己所为的垫支,从而,对于他,绝不会代表剩余价值,或代表垫支价值以上的超过额。就这诸种形态的剩余价值而言,在个别资本家看来,剩余价值的生产好像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生产成本之一,并且,把别人的劳动占有,把过程中消费掉的商品(不问它们是加在不变资本中还是加在可变资本中)的价值以上的超过额占有,也好像是支配这种生产方法的一个条件了。当然,同时,平均利润也会成为商品生产价格的一个要素,从而,是供给的一个条件,是商品形成的一个条件。但产业资本家正有理由,把这个超过额,剩余价值的这个部分一虽然它也是生产自身的一个要素—看做是他的成本以上的超过额,不像利息和地租一样,被看做是他的垫支的一项。不过,在危机的瞬间,利润也会在生产因价格下落以至利润消灭或大大减少而缩小或中止时,对于他,成为生产条件。把剩余价值不同诸形态看做是单纯分配形态的人的背理,就要由此去说明。它们还同样是生产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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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