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像我们知道的一样,在蒲鲁东看来,剩余价值是一个追加额。一般说来,他在他的批判上是幼稚的,他并没有精通他所欲批判的科学的根本要素。例如,他就不把货币当做商品的必要形态来把握(见第一辑)。在这里,他把货币和资本混同了,因为贷放资本是表现为货币资本,出现在货币的形态上。
能使他惊愕的事情,不是无任何等价被支付的超过额,因为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建立在这上面——就是不费任何等价的价值。这并不是生息资本的特征。在我们考察运动形态时,特征点只是第一个因素,正好和蒲鲁东意下所指的相反,那就是:贷者把货币放出,但并没有为此受得等价,从而,在所论为贷者和借者间进行的交易的限度内,带着利息的资本的流回,〔并不是〕资本所经过的形态变化;在它们只是诸经济形态的转形的限度内,它们是表现为交换行为的序列,即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又转化为商品;而在它们是现实的形态变化或生产过程时,还要和产业的消费连结在一起。因此,消费也成了经济形态运动上一个因素。
货币在贷者手中不曾做的事情,会在实际把它当做资本使用的借者手里做。它是在借者手里,通过它的现实的资本运动。它是当做货币+利润,当做货币+↓货币,流回到他手里。贷者和借者间的运动,不过表示资本的起点和出发点。它当做货币由A手里到B手里。它在B手里变为资本了,并且经过一定的流通之后,又会当做资本,带着利润,回到他手里。中间的行为,现实的过程,包括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的,是与借者和贷者间的交易全然无关。这种行为,要到货币已当做资本实现以后,才会再开始。现今,货币回到贷者手里,并带着一个超过额回来,这个超过额只是借者所实现的超过额的一部分而已。留在借者手里的那一部分超过额,是产业利润。那是他用借入的资本赚到的。这一切,在贷者和借者的交易上,都是看不到的。那是以两种行为为限。由A手里过渡到B手里。停一停,在其间,货币在B手里〔发生机能】。停一停,货币再带着利息流回到A手里。所以,如果我们只考察形态,只考察A和B间的交易,我们就有一个没有任何媒介存在的资本形态了———货币,当做金额A放出,但当做金额A+
第七篇 利润,利息与庸俗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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