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会加在商品的生产成本内;亚当斯密说得对,它将会当做要素,计入商品的“自然价格”内,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一般说来,如果商品不能提供生产价格(那等于垫支资本的价值加平均利润),它就不能长此被运到市场上去。或如马尔萨斯(虽然他并不了解利润的起源,不了解利润的现实起源)所说因为利润从而包含利润的生产价格,是商品生产(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的一个条件。商品要被生产出来,要被运到市场去,它就至少要带回那种市场价格,即生产价格,虽然它自身的价值可以是更大的,或更小的。就资本家而言,他商品内包含的无给劳动,是比别一个商品所包含的,更多还是更少,是一件全然没有关系的事。他所求的,只是在无给劳动或其体现所在的剩余生产物的总存量中,那加在他商品价格内的部分,能和别一个等量资本从这个共同存量中取去的部分一样大。从这个意义说,资本家是“共产主义者”。当然,在竞争中,每一个人都努力要在平均利润以上,取得更大的部分,但他能够做到这样,不过因为别人取得的部分更小了。平均利润的形成,正好是由于这种竞争。
那在利润形态上实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对于资本家,会在垫支资本(无论是不是借来的)的利息的形态上,表现为垫支,为资本家的生产成本。虽然利润一般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但在利息形态上(尤其是就借来的资本说),它是表现成为他的生产之事实上的前提。
同时我们又看到了,在生产形态和分配形态之间,是用什么来区别。利润是一个分配形态,但同时又是一个生产形态,是一个生产条件,是生产过程的一个必要成分。约翰·穆勒之流曾经把资产阶级的生产形态看做是绝对的,但把资产阶级的分配形态,看做是相对历史的,从而是暂时的。以后我们将会看到,这样一种看法,是怎样不合理。分配形态只是生产形态的附属(sub alia specie)。诸特征,当做资产阶级分配的限界的——从而,它的特别的限制性—是当做限制并且支配生产的性质,加在生产自身了。它会为它自身固有的法则所强制,一方面这样去发展生产诸力,好像它这种生产不是立基在一个有限的社会基础上一样,另一方面又只能在这个有限的限制内,发展它们。那正是恐慌即在恐慌中归于爆裂的诸矛盾之最内部最秘密的基础。这种生产,就是在这些矛盾中运动的;也就因为有这些矛盾,所以粗粗一看,就已经可以把它只当做历史的过渡形态来标示。在这场合,它是粗疏地,但在一定程度内正确地,由西斯蒙第之流,理解为为生产的生产和一个不许生产力绝对发展的分配二者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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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