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期票的缘由
萨瓦里解释说:“所谓承兑期票,就是在期票下方署名,承认自已己是有关借款的主要债务人,并以自己的名义保证按期偿还。”325如偿还日期由期票签发人确定,承兑人仅作副署;如偿还日期并未确定,承兑人除副署外还应填上日期,所填的日期确定今后的偿还期限。
这里并没有任何新鲜的东西:期票贸易中涉及的无数汇票很早就是在欧洲到处流通的信贷工具,这些汇票现在如积云般聚集在荷兰的上空,这当然并非事出偶然。汇票确实仍在“所有商业票据中居首位,是最重要的票据”,相比之下,不记名本票、记名本票和货值本票只起次要的和地区性的作用。在欧洲的所有商埠,“汇票作为现金在商业中流通,并且始终比现金多一层好处,就是说,通过向别人转让326或背书而扣除贴现率”。327转让、背书、贴现、发汇和展期328使汇票在商埠之间,在商人之间,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在商人、客户、贴现银行(荷兰不用escompteur一词,而用discompteur,该词在法国也曾通行,并且为萨瓦里·台布吕斯龙所采纳)乃至在商人与其开户银行之间不知疲倦地旅行。因此,为了真正抓住问题,必须像试图弄懂荷兰体系的当时人一样,以惊奇而钦佩的眼光,看到问题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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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世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