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德·威廉斯是当代持反对意见最为著名的一个代表。在《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Ethics and the Limits ofPhilosophy)①一书的第四章中他争论道,与反思性的理论理性不同,反思性的实践理性总是第一人称的:人总是在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将要(或应该)做什么?”而答案又必定来自内在于他称之为人们的“动机集合”(motivationalset)中的某个东西。与此相对照,威廉斯指出,在理论的推理过程中,这点是真的,即尽管人们总是试图去判定应该相信什么,一般地说“我应该相信什么?”这一问题却是可以用一个并不牵涉第一人称的实质性问题所取代的:就像“瓦格纳曾经遇到过威尔第吗?”或是“锶是金属吗?”这样的问题。这意味着,就理论的情况而言,通过对自己的信念所造成的影响进行理性的、反思性的评价以追求自由,将导致客观的、非第一人称的标准的采用。要确定相信什么,我必须根据可供采用的证据,并使用对任何人在根据这些证据去引出结论时都同样有效的标准,去判定什么可能是真的。
但威廉斯坚持认为,在决定做什么时,即使我力图通过对其影响作出反思,对于其作为行动的理由的恰当性作出评价,以使自己尽量不受自己的欲望和本能的盲目压力,这种反思也永远不可能使我跳出第一人称思考的范围。即使我的反思最深入之时,这还是关于我应该做什么的一个决定,并必然地基于我关于自身动机和理性的反思性评价。相信自己在某一点上将达到这样一种反思的水平,以致可以去思考真正的客观的理性,后者对任何人都是有效的,也即表明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境应该做什么,但这只是自欺欺人。在实践的领域不存在这样的评估标准。①
六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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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