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情形与其他任何基本领域是相同的。关于其内容的一阶思想—对象语言所表达的思想作为对于所有关于它们的心理特征的二阶思想的回应,再次上升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可以这样说,它们开始回望观察者,无论多元论、甚至是相对主义显现出它们有多少(客观的)内容的成分,这些一阶思想仍希望成为无限定地有效的。如果是这样,就这样的意义而言,伦理学正是理性领域的一个部分。这就是我们何以只能通过放弃实质性伦理学的元理论以捍卫道德理性的原因。只有一阶的道德思想的内在力量才足以抗衡主观主义的质疑。(它的力量越弱,主观主义就显得越合理。)①
六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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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RonaldDworkin关于这些论题的十分相关的论述可见他的论文“Objectivity and Truth: You’d Better Believe It”, Philosophy &. Public Af fairs25,no.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