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信念并非一个人所准备依据它去采取行动的东西,那么,依据皮尔士的观点,什么又是科学的真正目的呢?与现今普遍认为的实用主义者相对照,皮尔士不如说更像是一个柏拉图主义者:
信念就是依据一个命题去冒极大的风险的意愿。但这种信念并不是科学的关注,短暂的冒险是与科学完全无关的,科学追求的是永久不变的真理,而非真理的类似物;这种追求并不应被看成一个人一生的工作,而是一代接一代的无终止的努力。②
这里似乎可以嗅到人们所熟悉的皮尔士的这样一种思想的味道,即在探索的尽头趋于一致,但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也肯定不是作为真理的定义而提出的,而只是表明了这样一种希望:理性的探索最终将把我们引向真理,但这依赖于自然而非我们的思想:
像这样,科学的唯一目标就是学习宇宙所必须传授给它的课程。在归纳法中,它完全屈服于事实的力量。但它发现…这还是不够的。在失望之中,科学被迫依靠它与自然的内在统一及它的求助本能,正如我们发现伽利略在现代科学拂晓之时恳请自然的启示(illumenaturale)一样。事实对于它的价值,仅仅在于这样一点,即它们是从属于自然的;自然是伟大的、美丽的、神圣的、永久不变的和真实的这是它顶礼膜拜并孜孜以求的对象。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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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权威
① Peirce ,Reasoning andthe Logicof Things,Kenneth Laine Ketner 主编,并附有Ketner与Putnam所写的介绍与评论(Harvard UniversityPress, 1992),p.112。这是他1898年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所做的八场演讲的内容。
② Peirce ,Reasoning and the Logic of Things, p.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