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对普遍理性主张的一个足够流畅和持续的批评要比对它的捍卫轻松得多。前者只需反复地去说同样的事情;而捍卫伦理学的客观性唯一的方法就是借助基础层面的伦理学论证去指明我们不可能将它完全抛弃或放在一边。为了扭转局面,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主观主义的主张,不要把它视为适用于任何事物的空洞公式,而是关于某一思想领域的特殊主张,其绝对的权威性正在受到挑战。只有这样,思想的实质性内容与其外在的相对主义观点之间的冲突才能得到展现。
以下是两个臭名昭著的把理性解释成共识的例子,它们都源自哲学家。我承认这两者是不难驳倒的,但它们所表达的思想却是十分普通的。萨宾娜·拉维庞德谈到:
我们没有办法对那些事实上为真的信念与仅仅被我们认为是真的信念作出明确的区分。一旦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在对任何命题的真实主张作出判断时,我们必须用到某种人类的权威性相应地,任一断言或论证的客观有效性同时也是人类(即是那些将此称为“客观地有效”的人)主观地说服的结果—所有这样的区分就都无法坚持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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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