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的概念自身被理解成使用一件物品和处理所有财富的专有权,这些财富来自于占有它;在这种新形势下,私人财产的概念日益变得荒谬。越来越少的商品能在此框架内被占有和专有使用;集体在生产,并在生产的同时受到再生产和再界定。对私人财产的经典的现代概念的基础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在后现代的生产模式中被解体。
但人们该反对说,这种生产的新的社会条件根本没有削弱司法和政治上的私有财产体制。私有财产的概念危机在实践中并未成为一种危机,相反,私有侵占的体制已趋向于被广泛应用。如果没有如下事实,这种反对意见将是有效的:在语言的和合作的生产这一背景下,劳动与公共财产趋向于重叠。尽管具有自身的司法权力,私有财产必然成为一个更加抽象和超验的概念,因而更加脱离了现实。“公有财产”的一个新理念不得不在这个层次上出现。德勒兹和瓜塔里在《哲学是什么》中宣称在当今时代、在交流和互动的生产语境下,各种概念的建构不仅是一种认识论上的操作,同样也是一项本体论的工程。建构概念和他们称为“公共名称”的事物真正地是一项将大众的智力与行动结合起来、使二者一齐起作用的活动。建构概念意味着使代表集体的工程在现实中存在。除了以共有的方式施行,建构概念别无它路。从生产的现象学、概念的认识论和实践的立场看,这种共性就是在一项工程中,大众全部得到投资。公共财产乃是大众的化身、生产和解放。卢梭说想将自然的一块据为他或她自己的专有物,并将它转化成私有财产的超验形式的第一人就是发明了邪恶的人。相反,善即公共的所有。
政治学前沿系列·帝国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