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董事会以外的其他地方也为精英集团提供了相互影响和共谋的机会。这些地方包括私人的会所、协会与专业组织,它们是阶级权力网络的交叉点。全球精英每年在瑞士达沃斯(Davos)的年会就是一个主要的例子。然而,企业董事会和上述的场所不同,因为成员们往往需要承担法律信托的责任。时代一华纳董事会不仅仅为来自不同公司精英提供聚会和商议共同议题的机会;同时,董事会成员代表时代一华纳公司肩负法律的责任,从强调间接连接重要性的观点来看,他们也为对方公司的利益考虑。正是通过这个过程,集中具有了这样的特征,即相关公司的合作和计划,既是机会也是责任,彼此的区别变小了,竞争也缓和了。这个过程由许多日常接触与互动构成,赋予了集中一种霸权(hegemony)的性质,一种理所当然运用权力的权利。
对于企业来说,还有许多一起合作的重要机会,因此权力的集中并非需要实际意义上的合并。这些形式包括一系列的“团队协议”(teamingarrangements),如为了特定计划,比如媒介联合制片或者为了共同开发新技术(Fuchs,2007)而采取企业伙伴关系(corporatepartnerships)或者战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s)。它们也可以是销售协定(merchandisingarrangements),它把媒介公司与销售和市场开发公司联系起来。①这些实践行为对包括媒介公司在内的企业来说并不新鲜,但是这些年来,它们越来越普遍。这部分缘于空间化的过程让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如某项计划进行的期间)能够重构内部的运营程序以及它们外部的关系,但又不会引起组织上的分裂—组织上的分裂在过去经常使这些协议无法得以运行。无论这个计划是否成功,公司都能够重新建构,完成其主要的经营业务。而且,他们之间能够同时存在合作和竞争。
理解这些发展的一个要义在于:用来描述这些发展的语言之所以产生,不仅具有分析的价值,同等重要的是,它具有公关的价值,比如说协同作用(synergy)。因此,像策略联盟和协作作用这样的术语,固然有其修辞上的分量,但也同时负载了不同的含义。①从字面上来说,策略联盟是指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或者这些企业之内的特定单位,在没有产权变化也没有相互投资的情况下,共同执行一个或者多个项目。联盟可能涉及一个新的公司的成立,尽管这并不是必须的。媒介合资制片协定就是纯粹策略联盟形式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经济压力驱使并有较低生产成本的诱导下,这个形式的联盟迅速成长,支配了欧洲影带以及电影的制作。国际化联盟也对一度自成一家的美国制片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此类活动同时将在新传播科技领域内的企业联系在了一起。举例来说,IBM和苹果两大激烈的竞争者为了共同开发新一代的元件,如超强个人电脑系统而形成策略联盟。因为IBM已经放弃了大部分的硬件经营(曾经备受好评的IBM个人电脑现在归以中国为基础的联想所有)。苹果公司现在与为企业计算机流水线提供处理器的英特尔合作。
传播政治经济学
① 如瓦斯科(Wasko)所指出的,销售协定通常是对版权商品进行制造和销售的机械性行为。授权是一种法律途径,版权商标的拥有者可以通过对商标名称、相似物或者形象的使用,而得到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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