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自由化(liberalization)指一系列的国家介入来增加在市场中参与者的数量。典型的做法就是引进竞争,或者减少引进竞争者的困难,从而使得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传播服务的提供者进入市场。通常来说,这涉及在国家垄断或者私人垄断的市场中,引进一个私营竞争者。自由化和商业化不同,对于传播产业来说,商业化就是使所有的商业实践都符合商业标准,无论是否存在着竞争。而自由化则特别强调增加在市场中企业的数量。在过去的三十年间,世界上大部分地方的国家通过在原有的广播和电视服务中引进私营竞争者,从而对传播产业进行了改革。支持者们认为自由化使得价格降低,服务扩展,通常加快了创新的过程(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2007)。然而,批评者反驳到,自由化只是以私人的垄断规制形式取代了国家的规制,伴随而来的是,价格、服务以及创新都有利于垄断卡特尔的利益和具有优先权顾客的利益(Schiller,2007)。
第三个过程是私有化(privatization)。从本质上来说,私有化是国家介入而卖掉国有企业(如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或国营电话公司)的过程。私有化有多种形式,通常根据出售的国营股份的比率、外国企业所有权允许的程度、分作多长期间出售,以及国家在私有化之后是否采取特殊的形式继续介入(典型的做法就是设置规制机关)来进行划分。私有化过程加速进行有着许多的原因,其中包括:意识形态上倾向于私人控制经济活动的政府不断地兴起;国有资产卖出后,虽然只可能是一次,但对国库而言却是一笔新的收入,而且颇为诱人;以及跨国商业和政府组织的压力,其中有世界货币基金组织(The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世界银行(TheWorld Bank)和世界贸易组织(The WorldTradeOrganization)。对于私有化的支持者而言,私有化是必需的,因为商业化充其量也只是市场控制的第一步,而且是不充分的第一步(Vickers and Yarrow,1991)。私有化的批判者们认为,私有化将使完全的市场规制成为主导,从而消除了任何可能的可替代的规制类型;企业出售给外国公司以后国家主权的丧失,以及随之而来对国家政策控制权的丧失。
传播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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