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这种事一直在发生,甚至在无关个人专权的情境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语言。可以称之为“语法书效应”。人们不是通过编写语法来发明语言,而是通过观察人们说话时似乎在应用的很大程度上无意识的默认规则来编写语法的,至少是任何既有语言的第一批语法。然而,一旦出现了一本语法书,尤其当它被用到了教室里,就会让人感觉那些规则不仅仅描述了人们实际如何说话,而且规定了他们应该如何说话。
在很晚近才出现成文语法的地方很容易观察到这种现象。在世界许多地区,第一批语法和词典是由基督教传教士在19世纪乃至20世纪创作的,旨在将《圣经》和其他神圣文本翻译成原本没有文字的语言。例如,马达加斯加使用的马达加斯加语,其第一套语法编写于19世纪一二十年代。当然,语言是不断变化的,所以马达加斯加语口语——乃至它的语法——在很多方面都与200年前的大不相同。然而,鉴于人人都在学校学过语法,如果你指出这一点,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回应,如今说这种语言的人只是在犯错误,没有好好遵守语法规则。在被提醒之前似乎没人想到,如果传教士晚来200年,晚点写出那些书,那么当前的用法将成为唯一正确的用法,而任何用200年前的方式说话的人才是犯了错的。事实上,我发现这种态度极大增加了学习通俗马达加斯加语的难度。即使我聘请大学生这样的母语者给我上课,他们教我说的也是19世纪的马达加斯加语,和学校里教的一样。随着熟练度的提高,我开始留意到他们彼此交谈的方式与他们教我说话的方式完全不同。可每当我问起他们用到的书中没写的语法形式时,他们只是耸耸肩说:“哦,那就是俚语,别这么说。”到最后我发现,我学习当代马达加斯加口语的唯一方式就是录制对话,尝试自己转写下来,在遇到不熟悉的用法或表达时再找朋友问明白。别的方法都行不通:人们一旦认定这些语法形式是错的,就根本无法用语法术语来向我描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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