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视听类工业时间客体的时代里,这种意识的共时化要求我们对此类操作进行批判,但是这种批判并不要指控电影扭曲了意识;相反,它应当阐明,意识的运作与电影类似,这使电影(以及电视)得以掌控意识。这样一来,电影和电视作为一种可能摧毁意识本身的社会现象(这是一个“思想的生态学”的问题),对它们进行批判就要求我们对意识本身进行一种新的批判,并对康德的哲学体系进行修正。
第三持留可处理、可存储、可交换,因而也可以用于销售,从中获利。在第三持留的空间里,第一持留的时间和第二持留的时间普遍地等价化了,这便调节了“一般等价物”,也即资本和市场的前提条件:货币。然而,在市场中,随着文化工业的发展,意识的时间也成为了一种商品。对于这一有关持留的资本问题,马克思未曾思考,这就成了一个很大的缺陷,尤其是在文化工业的时代,当文化工业数字化之后,就成了一个调控工业整体演变的领域—无论我们是否将文化工业称为“新经济”。
在文化工业的演变过程中,被销售的是意识本身。在此,我们总能够揭露一种野蛮的颓败,一种可怕的事实:这不过是所有意识流具有有限性和代具性的直接后果而已。若要反抗这一可能性,我们就必须承认它的存在,也即必须从先前的分析中得出以下结论:没有客观性持留的位置,便没有“思想”,而且客观性持留的历史同时也就是技术的历史,在今天也就是工业的历史。思想的未来只能由文化技术的地缘政策而构成,它或许也是思想的生态政策,因为意识的政策(要知道,政策首先是意识的政策,否则何为政策?)必然是技术的政策。
而且,技术的政策必然是接受的政策,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关注的问题。
第二章 意识犹如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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