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作为起源,是超感知的现实,是所有可能性的全部。这是理性的一个需求,也即理性需要“认为存在着一个绝对现实的(至高无上的)存在者,它是一切可能性的基础”①,甚至需要认为“存在着不受限制的上帝,[………]作为初始原则,它是唯一的可能性,同时需要视其他一切事物为支流”。在此,一切可能性均从中分流而出的现实是如此地现实(且至高无上),以至于理性需要将它作为先于--切可能性的现实,对它进行投映或折射,也即向后投映。这一超感知的现实性是一切既已存在或即将到来的,也即有可能存在的可感知的现实之可能性的条件。我们稍后将会看到,这一起源同时也是绝对性的、父系的过去时刻的起源,它需要各种第三持留。关于这一点,康德认为,如果我们首先没有(即先天没有)理性的需求这一原则,那么这些持留或许就毫无意义:这是康德与威茨曼辩论的主题。威茨曼认为,只有通过某一“外在启示”,也即《圣经》这一神圣的文本—它也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持留机制②——信仰才有可能;康德对此的回答是,只有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了进行区别所须依据的某一主观原则的人,这样一种启示才有可能。
上帝作为终结,这是大自然中的秩序,是终极性,这一终极性见证了理性所离不开的一种至高无上的智慧。“除非承认存在着一个智慧的造物主”,也即起源这一绝对性的过去时刻,它折射着诸现象(本体的)绝对性的未来,以及处于无条件因果关系中的事物的秩序和流程,“否则我们或许就不可能拥有[……]哪怕一点点可被理解的理性[即关于大自然中的这一秩序和终极性的理性],而不落入绝对荒谬的境地之中”。
第五章 进行区别
① 康德,《何谓在思想中确定方向?》,出处同前,第80页。
②费罗南科,《何谓在思想中确定方向?》的导言,出处同前,第46页。
③ 康德,《何谓在思想中确定方向?》,出处同前,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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