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几个与行动类型“把x移到y上”有联系的典型的框架公理:
(1)如果z≠x,同时我把x移到y上,那么如果 z事先在w 上的话,事后z仍在w上。
(2)如果x事先是蓝色的,同时我把x移到y上,那么事后x仍是蓝色的。
我们注意到,关于保持蓝颜色的(2),只不过是我们必须与这一行动类型相联系的众多烦人的“无变化”公理的一个例子。更糟的是,我们注意到:也是关于保持蓝色的(2)的同类们,必须与其他每一个行动类型相联系,例如与捡起x以及与把x给y相联系。人们无法一劳永逸地通过作出类似。
(3)任何蓝色物体仍保持为蓝色的假定来避免这个无知的重复,因为这样做是错误的,特别是我们要为引人像“把x漆成红色”这样的行动类型留余地。既然事实上一个情境的任何方面都可能在某种环境中发生变化,这个方法就需要为每一方面(关于S的描述中的每一论断)引入一个公理,以处理每一行动类型是否在这一方面发生变化的问题。
这种表述上的无度发展很快就变得无法控制,但是对于AI中某些“玩具型”问题来说,混合使用玩具型环境和蛮力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框架问题制服。SHAKEY的早期形式,SRI的机器人,就是在这种简化而单调的世界中运作的,它要操心的方面很少,所以有可能侥
7 认知之轮:人工智能的框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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