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方面的压力结合起来,促使构造出有限范围的稀疏表述方式,它们是精心剪裁而成的,适用于为这一程序的行为方式而选定的任务域中期望出现的特定的全套行为。但是正如我已经论证的,作为可看作是恰当捕获常识性知识意义的表述方式,彻底性和稠密性是它的基本特性。
这是方法论的观点,此外还有一种与恰当性密切相关的观点。AI中有一种流行的看法:只有程序的恰当行为方式才是AI理论成功的判据。〔诚如我在别处指出的(Hayes 1978d),正是这个判据将 AI同“信息加工心理学”区别开来〕。接受这一点,仅仅是在接受表述的恰当性的某种行为主义判据方面迈出的一小步,即在某一行为方式程序中,这个判据保证了行为的恰当。在已知实现者所用技巧的当前状态的情况下,这个判据将在稠密的、彻底的表述方式之外接纳稀疏的、有限的表述方式。如果程序有效,这个论点就行得通,于是它的表述方式必然恰当地捕获拟议中的意义,因为这正是我们所谓“恰当”的含义。
这一立场所存在的问题是没有考虑尺度的影响,至少在较简单的形式中是这样的。把那些在许多小型子世界中行为方式恰当的程序叠加起来,这种简单过程是不可能产生大型“世界”中行为恰当的程序的,至少目前在日常的常识世界中是这样。对这个世界无法只作那种齐整的分割,因为还需要有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根据这个判据对只做积木推理来说是恰当的积木世界表述方式,对在液体、绳索、杆系、磨擦、滑轮等的语境中的积木推理来说,就不怎么恰当了。刚刚提到的对有限范围的表述方式剪裁的压力,是对或可称作形式化上行相容性的阻碍。所以即使像我那样把这一判据作为对AI理论的最终检验,我仍然认为,太严格、太急切地(比如说,经过三年研究)应用它,是自取失败。我们决不要企图通过在小范围内的短期出击而得到一个恰当的常识的形式化,无论我们制造出多少这样的东西。
8 朴素物理学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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