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遍性制约,如果定位机制也有认为\*这一声音以y米/秒传播\*及\*耳朵间距离是x米\*的能力,它才能认为\*这一声音以x米/秒传播\*(这里x米/秒是声速)和\*耳朵间距离是y米\*。但是\*这声音以x米/秒传播\*这个内容所具有的那种根据,\*这声音以y米/秒传播\*这个内容或\*耳朵间距离是x米\*这个内容并不具有。然而根据普遍性制约,对认为\*这声音以x米/秒传播”或\*耳朵间距离是y米\*的能力来说,任何东西都不能成为正当根据,除非它也是认为\*这声音以y米/秒传播\*和\*耳朵间距离是x米\*的能力的正当根据。因而对概念\*x米/秒\*和\*y米\*来说,没有任何恰当的正当根据。所以虽然就广义的“表述”而言,可能存在着把表述归因于声音定位机制的理由,但是把概念归因于这一机制是不正确的。类似地,根据整体论制约,在一个系统尚不能想到(n-1)的情况下,假定这一系统拥有某个数字n的概念,是毫无意义的。还有……
埃文斯(Evans1982)运用普遍性制约证明了,拥有非概念知觉内容特有的信息连接[1],并不能充分保证拥有概念。如果我对我的咖啡杯的记录仅仅在于当前我与杯子之间的知觉信息连接,那么虽然根据我的信息连接着传递关于杯子颜色的信息这一事实,我们能够设想把\*那只杯子是灰色的\*这一思想归因于我(参考\*那只苍蝇在我的右边\*),然而却没有根据把\*那只杯子是在斯托克制造的\*或\*在灯熄灭时那只杯子不会移动\*或\*那只杯子明天会打碎\*这样的思想归因于我,即使假定我具有这些特性的概念也不行。其原因是,如果我记录杯子的能力因我(在信息连接的基础上)辨别杯子颜色和形状特性的能力而枯竭,那么我就不能把这只杯子记录为那种存在于黑暗中的,或在某一别的地点、某一别的时间制造的东西。此外,如果关于这个那只杯子的示范性思想仅仅在于我与杯子的信息连接,那么就不存在我曾对杯子有错误思想的基础。仅仅植根于与世界的信息连接中的认知观念,将是一个对世界的完善认知观念,因而也将是一个在认知与世界之间不作出任何区别的观念。(我与来自杯子的感觉传递之间的差距,不会大于,并且正好就是,我与我的视网膜传递之间的差距。但是后一种差距不是认知差距:我的认知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关于我的视网膜的。)
15 概念的联结论构造
[1] 见埃文斯(Evans 1982:ch.5)。信息连接是有机体与对象之间的连接,有机体通过该连接接受关于对象的信息。一个人的判断和运动可能在信息连接的基础上对一个对象的特性改变作出响应。由有机体搜集起来的信息内容不是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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