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许多AI中都存有残余的行为主义和操作主义。由于恰当编程的计算机能具备与人类相似的输入输出模式,我们就试图设定在计算机中有与人类相似的心理状态。但是,我们一旦看到,在某个根本不存在意向性的领域中,一个系统也可以在概念上和经验上具有像人类一样的能力,我们就会克服这种冲动。我的台式加法机具有计算能力,但是并没有意向性。我在本文中也努力证明了,一个系统可能复制讲中文母语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输入输出能力,但是仍然不理解中文,不管程序是怎样编制的。图灵检验代表了那种赤裸裸的行为主义和操作主义的传统,而我相信,如果AI研究者们完全与行为主义和操作主义断绝关系,存在于模拟与复制之间的许多混淆就会消失。
第三,这种残余的操作主义是同残余的二元论形式联在一起的;的确,强AI之所以成立,是由于这样的二元论假定:在与心灵有关的地方,大脑是无关紧要的。在强AI中(同样也在功能主义中),重要的东西是程序,而程序又独立于它们在机器中的实现方式。的确,就AI而言,同一程序可以由电子机械实现,也可以由笛卡尔的心理实体或是黑格尔的宇宙精神来实现。我认为实际的人类心理现象很可能取决于实际人类大脑的实际物理化学特性,而我的这个思想令很多AI研究者震惊不已—这是我在讨论这些问题时得出的一个最出乎意料的发现。但是,如果对此稍加考虑,就会看到,我本不该有出乎意料之感,因为如果不接受某种形式的二元论,强AI的计划就无指望实现。这个计划是要通过设计程序来再现和解释心理。但是,只有当心灵不仅在概念上、并且在经验上独立于大脑时,才能实现这个计划,因为程序是完全独立于任何实现方式的。只有相信心灵既在概念上、也在经验上可以同大脑相分离—二元论的强形式,才能希望用编写和运行程序的方式再现心理,因为程序必须独立于大脑,或是任何其他特殊形式的实现方式。如果心理操作在于用形式符号进行计算操作,那么其结论则是这些操作与大脑没有任何令人感兴趣的联系。惟一的联系是,大脑恰巧是数目不定的许多能例示这一程序的机器类型之一。这种二元论形式并不像传统笛卡尔派断言的那样存在着两类实体,但是它在这种意义上是笛卡尔式的:它坚持认为,有关心灵的特殊心理内容与大脑的实际特性没有固有联系。由于AI文献中常常包含着对“二元论”的强烈谴责,使我们难以看清这种深层二元论的真正面目;看来那些作者们并不知道,他们的立场预设了一个二元论的强版本。
3 心灵、大脑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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