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因为那唯一的概念构成一切事物的实质,所以在“本质”的发展里出现了和在“存在”的发展里相同的范畴,不过采取反思的形式罢了。所以,在存在里为有与无的形式,而现在在本质里便进而为肯定与否定的形式所替代。前者相当于无对立的存在的同一性,后者映现其自身,发展其自身成为区别。这样,变易就立即进而发展为定在的根据,而定在当返回其根据时,即是实存(Existenz)[1]。
本质论是逻辑学中最困难的一部门。它主要包含有一般的形而上学和科学的范畴。这些范畴是反思的知性的产物,知性将各范畴的区别一方面认作独立自存,一方面同时又明白肯定它们的相对性,知性只是用一个又字,将两方面相互并列地或先后相续地联合起来,而不能把这些思想结合起来,把它们统一成为概念。
小逻辑
[1]“定在”指存在于特定的地方、时间,有特定的质和量的特定存在,一般译作“定在”。“实存”指有根据的存在或实际存在,简称“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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