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入资本来改良自己所有的土地,但只依据理论的和实践的理由,付贷者以“普通的利息”,那又是朋麦尔领主的观念。在英格兰,情形不是这样。投下资本来改良土地的,是资本主义的租地农业家。这种资本,是和他直接投在生产上的资本全然一样的;对于它,他不要求普通的利息,却是要求普通的利润。他不以任何资本借给领主,并就此向他要求普通利息。他宁可说是把资本借给自己,或应用自己的剩余资本,并由此取得普通的工业利润,那至少有普通利息的二倍。
此外,里嘉图还知道安特生必定已经知道的事情;他会明白地说,这样由资本生出的土地生产力,后来会与土地的“自然”生产力相并合,并从而使地租膨胀。洛贝尔图不了解这种关系,所以要从事狡辩。
我曾经完全正确的说明近代的土地所有权:
“地租,在里嘉图的意义上,就是资本主义形态上的土地所有权,那就是已经隶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封建所有权。”(《哲学的贫困》巴黎1847年,第156页)
[在那里],我还同样正确的说过:
“里嘉图把资本主义当做地租决定的必要条件来假定了。但虽然如此,他还是把地租的观念应用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上面。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做是永久的关系,那是一切经济学者的错误。”(前书第160页)
我还同样正确的说过,“土地资本”和一切其他的资本一样,是能够增加的:
“土地资本和其他生产手段一样是能够增加的。拿蒲鲁东先生的话来说,我们不能在物质上增加何物,但我们能够把那当做生产手段用的土地增加。要增加土地资本,我们只要进一步把资本投在那已经当做生产手段用的土地内,不必在土地物质上即土地面积上增加什么。”(前书第165页)
我当时曾特别强调的工业和农业间的差别,也依然是正确的:
“第一,我们不能像在制造业上一样,随意把生产力相等的生产工具,那就是丰度相同的土地,增加起来。所以,当人口增加时,人们必须依相同的程度,过渡到那种品质较差的土地,或在同一土地上,加入新的资本,这种资本,和当初加入的资本比较,是更不生产的。”(前书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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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