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研究安特生的地租学说和经济学体系的关系时,不会想到安特生,是无足怪的。他的第一册著作是斯密《国富论》出版一年后出版的,那时候,经济学体系方才稳定,因为斯杜亚的体系也是几年以前才出现的。但安特生在特殊对象内所考察的材料,是无条件比里嘉图的更广泛。当里嘉图的货币学说,是休谟学说的再生产,只把1797年至1809年的事情放在眼里时,他的地租学说又是安特生理论的再生产,不外把1880年至1815年谷物价格上涨的经济现象放在眼里。
B. 绝对地租和价值学说
在地租率保持不变甚至减低时,地租从而土地价值可以提高。这一点,里嘉图虽然屡次忘记,但不是不知道。无论如何,安特生是知道这点的;配第和达芬南也已经知道这点。问题并不在这里。
〔里嘉图丢开了〕绝对地租的问题。他为他的理论而否定了绝对地租,因为他是由这个错误的前提出发:当商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时,商品的生产价格也须等于它的价值。由此,他又推出了错误的实际的结论:更丰沃的土地的竞争,必定会把更不丰沃的土地排在耕作之外,就令〔这更不丰沃的土地】以前是提供地租的。如果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的生产价格是同一的,则绝对地租—一最劣耕地的地租或最初被耕作的土地的地租一—就二者说都是不可能的。什么是商品的生产价格呢?即投在生产上的总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加包含在平均利润内的劳动时间。所以,如果资本在一个要素上生产的价值,竟因为这个要素是一个特别的自然要素,比方说,是土地,就比生产价格更高,商品的价值就好像会高在它的价值之上,它的剩余价值就好像会与价值等于一定量劳动时间的概念相冲突了。一个与社会劳动时间异质的自然要素,也好像会创造价值了。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投在土地自身内的资本,不会生出地租。最劣的土地就是土地自身。如果较良的土地会提供地租,那不过证明,个别必要的劳动和社会必要的劳动之差别,将会在农业上固定,因为这种差别在农业上面有一个自然基础,在工业上面,这种差别却会不断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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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草稿上写着“增加”。—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