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地租是由这件事发生的,即:资本不投在工业上,而投在农业上。
它和投在较优地上的资本所供给的差额地租或剩余利润,是全然无关的。
现在,很明白,里嘉图由这个错误的前提一商品的价值和生产价格是一致的一出发,是适当地,把这个问题否定了。如果情形是这样,则因生产价格是等于垫支资本加平均利润,没有这以上的东西,所以说农业生产物的恒常价格,会在平均利润之外,额外提供一个地租,会不断提供一个平均利润以上的剩余时,农业生产物的价格,是在它的生产价格以上,就像只是一个同义异语了。好像,说农业生产物的价格会在它的生产价格以上,必然会提供剩余利润,就是说它的价格会在它的价值以上了。好像这不外就是承认,它会不断在它的价值以上售卖了。但这又同样以这件事为前提:一切其他的商品将在它们的价值以下售卖。价值一般就和照理论必然会包含〔在价值里面】的概念全然不同了。
同量劳动(直接的和蓄积的)在农业上生出的价值,比它在工业上生出的价值,把不同诸资本间因流通过程有差别引起的差别归于均衡之后,好像就会更高了。商品的价值,好像就不是由它里面包含的劳动量决定了。这样,经济学的全部基础,就好像被推翻了。里嘉图适当地结论说,没有绝对地租。只有差额地租是可能的,那就是:在最劣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生产物的价格,等于生产物的生产价格,并且和每一种其他的商品一样,〔是等于它的价值〕。投在最劣土地上的资本,是这种资本,它不过当做特别的投资种类,由投下的方法,来和那投在工业上面的资本相区别。价值法则的一般通用性,在这里表现了。较优地的差额地租〔在这场合,〕那是唯一的地租—不外就是剩余利润,由那种其运用条件较平均生产条件为优的资本,因每个生产部门有一致的市场价值,提供出来的。这种剩余利润,为了农业的自然基础,只会在农业上固定化。此外,又为了这个自然基础的代表人即土地所有者的缘故,它不会流入资本家的钱袋内,却流入土地所有者钱袋内。
这全部论证,是要和里嘉图的前提生产价格和价值相等—一齐倒下来的。使他否定绝对地租的理论兴趣,也会消灭。如果商品的价值要和它的生产价格相区分,如果商品必然要分成三类,其中一类的生产价格等于它的价值,别一类的价值在它的生产价格之下,第三类的价值在它的生产价格之上,则农业生产物的价格会提供地租这件事,不过证明农业生产物是属于商品的这一类,这一类商品的价值,是在它的生产价格之上的。这样,留下来待解决的唯一问题是:为什么和那种其价值同样在生产价格以上的商品不同,农业生产物的价值,不会由资本的竞争,被压下而与其生产价格相等。问题的解答,已经包含在问题里面了。因为依照前提,必须资本的竞争,能够实行这种均衡,情形才会如此;但资本的竞争所以能够实行这种均衡,又不过因为一切生产条件都是资本自身的创造,或者可以一样地根本地听资本支配。土地是没有这种情形的,因有土地所有权存在着,并且资本主义生产是在土地所有权已经存在的前提下,开始它的进程:这种土地所有权不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发生,而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未曾成立以前已经存在的。土地所有权的单纯的存在,已经可以把问题解答。资本所能做的一切,是使农业服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资本主义生产,不能从土地所有权手里取消他分取农业生产物一部分的根据。资本如要把农业生产物的这个部分占为己有,那不能是由于它自身的行动,而只能在土地所有权不存在的前提下去实行。假设已有土地所有权,价值在生产价格以上的剩余,就必须让给土地所有者。不过,这种差额是只能由资本有机构成上的差别引起的。和有机构成相应以致价值在生产价格以上的一切商品,都由此表示了,和那些其价值与生产价格相等的商品比铰,是更不生产的,和那些其价值在生产价格以下的商品比较,还更是不生产的。和包含在不变资本内的过去劳动比较而言,这一切商品所必须有的直接劳动的量,是更大的。它们必须有更多的劳动,来推动一个定量的资本。但这个差别,是一个历史的差别,是能够消灭的。指示绝对地租可能存在的结论,又指示了,绝对地租的现实性,它的存在,只是当做一种历史的事实,只能与一定的农业发展阶段相适合。一到更高的阶段,它就要归于消灭的。里嘉图曾由农业生产性的绝对减少来说明差额地租,但差额地租并不必以农业生产性的绝对减少为前提;安特生就没有把这件事当做前提。反之,里嘉图否认绝对地租,因为他假定资本的有机构成在工业和农业上面是相等的,不承认农业劳动的生产力,和工业劳动的生产力比较,是滞留在历史上更低的发展阶段。他是犯了二重的历史错误。一方面,他把农业上面和工业上面的劳动生产力,视为相等的,从而否认了一个在一定发展阶段中存在的单纯历史的差别;另一方面,他又承认农业生产力的绝对减低,并把这种减低,当做它的发展法则看。他犯前一种错误,因为他要把最劣等土地的生产价格视为与价值相等;他犯后一种错误,因为他要说明较优等地上的价格与其价值有差别。在这里,全部错误是由生产价格和价值的混同生出的。
第二篇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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