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Ⅱ,Ⅲ,ⅣV只供140〔吨〕追加的供给,即市场依照每吨2镑会吸收掉的追加的供给,Ⅰ就会继续决定市场价值。
但情形并不是如此。市场上,将会有92÷吨的超过额,那是由第IⅣ级生产的。如果这是绝对超过市场需要的过剩生产,Ⅰ就会全部从市场退出,Ⅱ就必须像在B表一样,把资本的半数撤回,从而,也像在B表一样,是由Ⅱ决定市场价值。不过,这里假定了,如果市场价值低一点,市场就能把这92吨吸收。这个过程将怎样进行呢?IV,Ⅲ和+Ⅱ会绝对支配市场。那就是,如果市场绝对只能吸收200吨,它们就会把第Ⅰ级排在市场之外。
但我们先取实际的情形来说。在市场上,以前只有200吨,现在有292吨了。Ⅱ为要在市场上找到位置,将依照它的个别价值1镑出卖,并使个别价值等于2镑的Ⅰ,迫得退出市场。但因为照这个市场价值,292吨不能被吸收掉,所以Ⅳ和Ⅲ将会压迫Ⅱ,以至市场价值压下到1镑。依照这个价格,Ⅳ,Ⅲ,Ⅱ和Ⅰ,都会在市场上,依照这个市场价值把全部生产物吸收的市场上,找到地方来销售它们的生产物了。由于价格的下落,供给和需要归于平衡了。只要追加的供给在旧市场价值之内,超过了市场的限界,各个等级就自然会想要把自己的全部生产物送进市场,而把其他各等级的生产物排除出去。这只能以价格减低为手段的,那就是,把价格减低到这一点,以至全部都有销场。当然,如果价格减低这样多,以至第Ⅰ级第Ⅱ级等等必须在生产成本以下售卖,它们也会把资本从生产上撤回。但为要使生产物适应于市场,价格是不必要低到这步的,因此,资本全体就能依照这个新的市场价值,在这个生产部门,继续运用了。
但这又是很明白的,在这情形下,决定市场价值的,不是最劣的土地Ⅰ和Ⅱ,而是最优的土地Ⅲ和Ⅳ,从而,是最优等地的地租,决定较劣等地的地租。对于这种情形,斯托齐的正确的说明,就是这样。
Ⅳ会依照这个价格出售;依照这个价格,它的全部生产物可以在市场上销出,而把其他各个等级的压迫推开。这个价格便是1镑。如果它卖得更高,市场的限界就会狭隘起来,相互排斥的过程就会重新开始。
第二篇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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