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这里说的话,正好是重农主义的正确的自然基础,即:剩余价值(包括地租在内)的创造,在农业的相对生产性上有其基础。剩余价值之最初的现实的形态,是农业生产物的剩余,食物的剩余;剩余劳动之最初的现实的形态,是一人劳动可以为二人生产食物这件事情。除此以外,它和剩余价值的特殊形态(即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的地租)的展开,是没有关系的。
斯密接着说:
“土地生产物(除去食物)的其他诸部分,后来才提供地租的,并不会常常提供地租。就在耕作最优良的国度内,对于这各种土地生产物的需要,也不常常有这样大,以致它的价格这样高,在支付劳动,代置所用资本,并对其提供普通利润之后,尚留下一个超过额。其需要是否有这样大,要看当前的各种情形而定。”
这里又是说:地租发生的原因,是需要比依照充分价格时的供给更大,这种充分价格是不包含地租,只包含工资和利润的。这不就是说,依照充分价格时供给会是这样大,以致土地所有权,对于资本或劳动的平均化过程,不能提供任何抵抗么?这不就是说,土地所有权虽然在法理上存在,但在事实上不存在,或在事实上不能当做土地所有权来发生作用么?亚当斯密的错误处在:他不知道,土地所有者依照价值出售他的生产物时,怎样能够在充分价格之上,把它出售。而与里嘉图相反对,他的过人处在:他知道,土地所有权能不能在经济上发生作用,要看情形而定。他的说明的这一部分,是一步跟紧一步的。他先是说炭坑,然后说到木材,然后再回到炭坑等等。所以我们且先从木材讲起。
木材的价格会跟着农业的进步一同变动,其理由是和家畜价格一样的。在农业的幼稚期,森林占着优势,这种森林,对于渴望把木材除去的土地所有者,是一个负担。耕作地的扩张,以及啮食或蹂躏幼木的畜群的增加,会跟着农业的进步,而使森林日益减小下来。
“这种动物虽然不能和谷物(那完全是人类勤劳的结果)依相同的程度增加,但在人类的注意和保护下,它也会增加起来的。”
由此引起的木材稀少性,就把木材的价格提高了。从而,它能够提供一个这样高的地租,以致耕地或能够耕作的土地,是转化为森林了。在大不列颠,情形就曾经是这样。森林的地租,在长期间内,决不能高过谷田或小麦田的地租,但能够升到一样高的程度。所以,在事实上,从性质上看,木材的地租,和耕地或牧地的地租,是相同的。所以,它也是属于这个范畴。虽然木材是不能充做食物的。经济的范畴,不是由生产物的使用价值决定的,却要看转为耕地的转化,及相反的转化是否可能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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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