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不是依照一般利润率逐年加在〔资本内〕的利润的蓄积。这不是现实的蓄积,只是一种计算的方法。这里所说的,只是在多年间反复进行的总劳动的蓄积,在这场合,不只有给劳动,无给劳动也会在实物形态上蓄积起来,并立即再转化为资本。反之,利润在这种种情形下的蓄积,却是和新加劳动的量相独立的。
商业农作物(不管它是供给原料,还是供给补助材料)的情形,也是这样。它的种子,其中能再当做肥料等等用的部分,是代表总生产物的一部分。如果它不能卖出,如下的事实依然是相同的:它一经再成为生产手段,它就会成为总价值的一个部分,并就以这个资格,为新的生产,形成不变资本。
在这里,已经有一个主要项目被解决了一那就是真正由农业生产出来的原料和生活资料。在这里,蓄积和较大规模的再生产是一致的,以至剩余生产物一部分,会直接在它本来的生产部门内,再当做生产手段,不与工资或别种商品交换。
第二个主要项目是机械。这里不是说生产商品的机械,只是说生产机械的机械,是生产机械的机械的不变资本。一经有了这个,要为各种器具机械,供给采掘工业的原料(铁等等),就只需有劳动了。并且,原料加工所需用的机械,也同时已经有了。在这里我们要处理的困难,是不要陷人前提的循环论法中。那就是,为要生产更多的机械,必须有更多的材料(铁,煤,等等),但为要生产更多的材料,又必须有更多的机械。造机械的工业家,同那些(用造机械的机械)制造机械的工业家,是否被假定属于相同的阶段,不会于问题有影响。这是明白的。剩余生产物一部分,会表现在造机械的机械上(会不会表现在这上面是依存于机械制造业者)。那是不一定要卖的,它能在自然形态上,再当做不变资本,加到新的生产去。所以,在这里,我们又有了一类剩余生产物,会直接(或以同生产部门内的交换为媒介)当做不变资本,加入新生产(蓄积),不必先通过任何转化为可变资本的过程。
剩余价值一部分能不能直接转化为不变资本的问题,可以分解如下:剩余价值依以表现的剩余生产物,不先经售卖,能否直接在本生产部门,再充做生产手段。
第三篇 资本蓄积与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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