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富论》第七章,关于这个问题一切要讨论的点都仔细讨论过了。”(第84页)
一点也不错。里嘉图会在这里走入歧途,就因为他对于斯密的传统,抱有一种盲目的信仰。里嘉图是用这样的话,结束这一章的。他以为在如下的研究上,市场价格和生产价格之偶然的差违,“宁可全然不加以考察”,但忽略了,在市场价格与生产价格相一致时,市场价格也会不断与商品的现实价值相背离。他把生产价格来代替价值了。
第三十章,讨论“供给与需要对于价格的影响”。
里嘉图在这里辩护的,是这个命题:永久的价格是由生产价格决定,不是由需要和供给决定;所以,永久的价格,只在商品价值决定生产价格的限度内,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假设商品的价格是这样均衡了,以致全体都提供10%的利润,则商品价格上每一种永久的差异,都是由商品价值(即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时间)上的差异,决定的。像这个价值会继续决定一般利润率一样,价值的变动会继续决定生产价格的变动,虽然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差异,不会因此便被取消。会被取消的,不过是这一点:价值和现实价格间的差异,不比生产价格和价值间由一般利润率引起的差别更大。跟着商品价值的变动,商品的生产价格也会变动。一个“新的自然价格”(第460页)被形成了。比方说,假设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以前只能生产10顶帽,现在已经能够生产20顶,并假设工资等于帽子的成本的半数。这样,20顶帽的生产成本中那由工资形成的部分,将减落一半。因为,他们以前生产10顶帽的时间,现在虽然已经能够生产20顶,但工资的支付额还是和以前一样。这样,每一顶帽不过包含半数的工资支出。如果帽制造家照以前一样的价格卖帽子,也就是在生产价格以上售卖了。如果利润以前是10%,现在就会是46%,如果我们假设制造一定量帽所必要的支出,原来是50用在原料等等上面,50用在劳动上面。现在那是50用在原料等等上面,25用在工资上面了。所以,如果他还是照旧价格出售,利润就等于百分之46%了。因价值下落之故,这个新的自然价格将会这样下落,俾使价格只提供10%的利润。价值的下落,或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时间的下落,表示在这一点上面,即:同量商品生产上使用的劳动时间已经更少,从而,有给的劳动时间也更少,工资也更少;从而,生产成本下落,为生产一个商品所支付的工资(那是就量而言;这并没有假设工资率的下落)也比例的下落。当价值变动是在帽制造业本身发生时,情形就是这样的。但若这种下落是发生在原料或工具的生产上,那对于这些部门,固然表示为生产一定量生产物所必要的工资支出的减少,但对于帽制造业,却将表示为如下的事实,即:不变资本的费用,将会更少。所以,生产价格或全然与“自然”无关的自然价格,可以因商品价值下落或上涨之故,发生两重的下落〔或上涨】。
第一篇 剩余价值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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