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看见了自然价格的全部成立史,及大体上与此相应的文法和逻辑。因为商品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的价格构成,而后者的真实价值又只要是立在它们的自然率上,便算被构成了,所以很明白,商品的价值是和它的生产价格相一致,后者又与商品的自然价格相一致。利润率和工资率,都当做与件,被假定了。这对于生产价格的形成,是适用的。在生产价格上,这些都是当做前提的事件。对于个个资本家,它们也像是已定的。它们是依照什么方法,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成立的〕,对于个个资本家毫无关系。在这里,斯密是立在个个资本家(资本主义生产的代理人)的立场上。这种资本家,在确定他的生产价格时,会计算工资等等多少,一般利润率多少。此故。在这种资本家看来,商品生产价格所依以确定的诸种操作,进一步看,商品价值所依以确定的诸种操作,就像是这个样子。他知道,市场价格会时而高在这个生产价格之上,时而低在这个生产价格之下,但在他看来,这种生产价格就表现为商品的理想价格,表现为商品的绝对价格(与其价格变动相区别的),如果他还有对于这个问题思索的时间,便是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并且,斯密一经踱入竞争的范围,他就立即用那些被拘囚在这个范围内的资本家所特有的逻辑,来论难了。他指出,在日常生活上,人们对于成本这个名词,不会解做卖者赚到的利润(那必然是卖者的支出以上的一种剩余)。所以,你为什么把利润算在生产价格内呢?斯密对于这个在深思远虑的资本家面前提出的问题,是和资本家一样,答道:
(为什么我要把利润算在成本内呢?如果我是依照这样的价格售卖我的商品,以致我得到的利润,比别一些资本家能够赚到的平均利润更小,我就受欺了。只要我把我的资本投用到别一种职业去,我就会把平均利润赚到的。所以,对于利润为什么一般会加人生产成本内的问题,他是这样回答:因为如果一定水准的利润不加到成本内去,我就受欺了。从竞争这张口的立场来说,这本来是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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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