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错误的统计的工资说明(例如十六世纪十七世纪的),斯密非常正确的说到了,那种工资,比方说,只是小屋农民的工资。这种小屋农民的时间的一部分,是用在他们的小屋上的,或者说,是为主人劳动的。他们的主人曾给他们一所小屋,一块小菜园,一块能够饲养一头母牛的草地,也许还要加上一两英亩下等耕地,但主人使用他们时也只给予极劣的工资。
“他们很高兴,为了些微的报酬,把他们的余暇时间,给予别人。他们情愿为一种较其他劳动者所得工资为低的工资而工作。……许多著作家,会探究以前各时代的劳动和生活资料的价格的,好像要把这种日工资和周工资,视为是这种小屋农民的收入全部,并特别喜欢把这两者说得惊人的低微。”
他的注意,一般说是正确的。
“劳动和资本的各种用途会在利害的总体上显出均等的趋势,但这种趋势,只能在那些职业部门发生,即在那些当做从事者唯一职业或主要职业的职业部门内发生。
关于这点,尤其是关于农业工资在时间也值钱的时候斯杜亚已经完善的说明了。
关于中世纪都市资本的蓄积,斯密也曾在这一章,提出极正确的注解:这种蓄积主要似应归因于商业和手工业对于农村的榨取。此外,还有高利贷者,金融贵族,简言之,货币经营业者。
“每一个阶级(基尔特都市内的每一个阶级)都要受这种规约(基尔特的规约)的强制,不得不以略较为高于无此种规约时的价格,向都市其他阶级,购买商品。但由此,他们也能以同样更高的价格,售卖他们自己的商品。所以,衡比起来,对于他们,是没有什么分别。同市内任何一个阶级,相互间都不致由此种规约,蒙受何等损失。但在他们与农村交换时,他们却将受到极大的利益。维持各都市,并使各都市益臻富裕的,也就赖有这种交易。
“每一个都市,都由农村,取得他们的生活资料和工业原料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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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