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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2 · 第 8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92 · 剩余价值学说史

书名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2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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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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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剩余价值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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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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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法则,与工资或这种劳动时间或劳动量的报酬互有不等的事情,并无矛盾。在斯密手里,商品价值由生产上必要的比较劳动量决定的法则,是和劳动的价值(或劳动的报酬)混同着。对于斯密的这种混同,里嘉图自始就是反对的。

很明白,两种商品A和B包含着的比例劳动量,绝对和下述一件事没有关系:生产A和B的劳动者,会在他们的劳动的生产物内,受得多少。A和B的价值是由它们生产上费去的劳动量决定,不是由劳动对A和B的所有者的费用决定。劳动量和劳动价值,是两件不同的东西。A和B各自包含着的劳动量,和下述一事没有关系,即:在A和B之中,有多少由A或B的所有者支付或实行的劳动包含着。A和B互相交换,不是比例于它们里面包含的有给劳动,而是比例于其内包含的总劳动量,有给劳动和无给劳动。

“亚当斯密虽然如此确凿的,决定了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而在他要求一贯的场合,虽然又必须断然主张,一切物有多少的价值,是比例于它们费去的劳动,但他还树立了别一个价值尺度,认一物有多大价值,就看它能够交换多少这种价值尺度。……像它们是两个同义的表现;好像一个人,只要他的劳动的生产力倍加了,能够生产加倍量的商品,他也就能在交换上,取得倍于以前的数量作为报酬(作为他的劳动的报酬),如果这是真的,如果劳动者的报酬,常常与他的生产物的量成比例,则生产一种商品所使用的劳动量,和用这种商品能够买到的劳动量,当然会是相等的,随便哪个劳动量都能以同等的正确性,去测量他物的价值变动了。但它们并不是相等的。”(前书第5页)

斯密并没有说“好像它们是两个同义的表现”。他说的是刚好相反: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复与他的生产物相等,所以一个商品费去的劳动量,与劳动者用这个劳动能够购得的商品量,是两件不同的东西。就由这个理由,所以商品内包含的相对劳动量,才不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反过来,商品的价值宁说是由劳动的价值,由一定量商品所能购买所能支配的劳动量决定。因之,价值的尺度是劳动的价值,而不是〔它们生产上必要的〕相对劳动量。里嘉图正确的责备斯密说:这个劳动量中究有多少归劳动者自己,这种劳动者将得到怎样的报酬这件事,对于二商品内包含的相对劳动量,是全然没有影响;相对劳动量既然在工资(与生产物价值有别的工资)成立以前已经是商品价值的尺度,那就绝无理由,为什么在工资成立以后,它就不应当是商品价值的尺度。他还正确的责难说:亚当斯密必须把这两个表现视为相等的,方才能够使用它们;如果它们不是相等的,他便不能以此为理由,而以错误的表现,代替正确的表现来使用了。

第一篇 剩余价值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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