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代表德国启蒙思想、受过培根影响的一位哲学家朗贝尔特(J.H.Lambert,1728—1777)在1764年出版的著作《新工具》一书的第四部分,他叫做“现象学或关于假象的学说”。“现象学”的目的据他说在于“系统化假象的种类〔注意培根在《新工具》一书中将假象或偶象分为四种借以避免错误,认识真理”。朗贝尔特认为假象还不是错误,假象中混杂着真理和错误,因此假象也不纯全是主观的。朗贝尔特虽首先提出“现象学”这个名词,但他的现象学只是“假象学”,还不是显现真理、显现本质的现象学。[1]
其次,德国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赫尔德(Herder,1744—1803)在他的《批评的从林》第四卷(1767)一书中曾说过:“真正讲来,既然可见的美不外是现象,那末也就应该有一个关于美的现象的充实的伟大的科学:一个美的现象学,这门科学有待于第二个朗贝尔特来完成。”以后在1778年赫尔德又曾说过:“视觉是最艺术的和最哲学的官能。这个官能是可以通过最细致的练习、推论、比较而得到改进和校正的。……因此只有在这意义下我们才会有一个正确的美和真的现象学。”这些话对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都是有所启示的。
此外康德所著《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1785)一书,共分四章,即(一)运动学、(二)动力学、(三)机械力学、(四)现象学。不过这里所谓“现象学”是指把物质的运动作为现象或经验的对象来研究而言,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没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当康德在1770年9月2日与朗贝尔特通信时,他初次提到“在形而上学之先,看来必须有一个特殊的、虽说仅仅是消极的科学现象学一般’(phenomenologisgeneralis),以规定感性原则的有效性和限度。庶可以使得感性原则和关于纯粹理性对象的判断不致混淆起来。”[1]他并且指出,这门科学只是一种初步的“入门的训练”(Propǎdeutische Disziplin)。稍后,在1772年2月21日与马库斯·黑尔兹的信中,康德更具体地说到:“现在我计划写一本书,这书的题目可以叫做感性与理性的界限’。我想这里面包含有两部分,一是理论的部分,一是实践的部分。前一部分包含有两编,(一)现象学一般;(二)形而上学:它的性质和方法。第二部分也分为两编:(一)情感和感性欲望的普遍原则;(二)伦理的最初根据。”[2很显然康德这里提到打算写的书,已经包含有他在很久以后才写成的《纯粹理性批判》(1781)和《实践理性批判》(1788)的雏形。《纯粹理性批判》中某些消极的、预备性的、划分感性和理性的界限的部分,当时康德打算划在“现象学一般”之内来处理。这就使得康德的“现象学”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直接联系起来了。两者都涉及认识论,两者都有准备和导言的性质。但康德认为现象学的主要任务是划分感性与理性的界限,规定感性原则的有效性和限度,是从不可知论出发,是要限制经验知识的范围,把它限制在现象界,不许它过问本质或物自体。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则是从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性出发,目的在于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最后达到绝对知识。这就使得黑格尔的现象学根本不同于康德的现象学。而且康德到他后来《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定稿时,根本放弃了“现象学一般”这一术语。关于他所说的现象学材料只散见于《纯粹理性批判》中“先验直观学”和“先验辩证论”部分之内。
精神现象学(上卷)
[1]初版此处尚有“他提出假象中观察着真理,是一个有影响的见解,接近列宁。”一句。——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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