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假設創生有兩原理的人,必須再假設一更高原理动因〉;那些
20信有通式为創生之本的人,亦当如此,事物怎样来参加,又为何要参加通式呢?所有其他的思想家①都得面对着这样的必然結論、智慧,卽最高知識应有某物为之对反;至于我們,就沒有这样的結論。凡屬原始性<第一>事物均无对成;因为-一切对成均具有物質.而物質所存仅为潛在;如以“无知”为任何知識的相对名詞,这就得
25 引出“无知”的对象以对向“知識”的对象;但一切原始事物沒有对成。②
又,可感觉事物以外倘别无事物,这就沒有第一原理,也无秩序,也无創生,也无日月星辰,这就得象所有自然哲学家和神学家所說的每一原理其先將各有另一原理。但,通式或数苟确乎存在.它們也全不成为事物的原因;或者至少不是动因。又,一个延續体,其量度怎样从无量度的部分产生?因为数不能作为动因或式因来創作延續体。但凡事物主要地为一个制造或动变原理者,它就不作为任何对成;苟作对成,它就可能成为“非是”,或者,至少、其实現活动后于其潜能。于是世界就不会是永恆的。但世上确有永恆实是;于是这些前提之一必須被抛棄。我們已說过怎样这些可得成为永恆。③
又,“列数”,或“灵魂与身体”,或一般“形式与事物”由何而成一,——这个也沒有人做过任何說明;若有人能为之說明,他就只有照我們那么說,“致动者使它們成一”。那些主張数为第一的人④进而用数来創造一类又一类的本体,为每类賦予不同的原理,他們使宇宙諸本体成为仅是一联串的插曲①(因为照他們的講法万物各自存在,或不存在,与它物无关);他們授給我們許多管理法則,但世界必然拒絕混乱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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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除了柏拉图以外的思想家;参看“理想国”477。
②这里的論点是这样:哲学(即智慧)的对象为“第一級”原始事物。简以“无知”为 学之对反,則无知之对象应为原始事物之对反,但第一級原始事物是无对的。
③見于1071b19—20,卽建立一永恆实现之原动者。
④指斯泮雪浦。参看卷乙1023b21;卷N,1090b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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