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眞相;相关数与絕对数之或先或后,足証意式論常自相矛盾。 --990b23
- 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 -991a8
- 意式无补于可感覚事物; -991b9
- 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 —991b26
- 依意式論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見說明; —991b32
- 意式数中諸單位亦引起若干疑难; 992a10
8.綫、面、体亦然一点的性質亦未明。 -992a25
- 意式論未及动因与极因; —992b1
10.“大与小”作为物因,不能解釋动变; —992b9,
- 意式論主有元一而幷未証明事物何以成一。 —992b18
- 假設-切現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謬的。 993a10
章十各家所論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就旨在研究四因。 993a11—993a2S
卷(α)二 概論学术研究
章一学术研究一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識,然知識之积以漸,虽常人亦各有所貢献。
章二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 994a1—994b32
章三各种研究与教授須有各别的方法。 994b33—995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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