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字母組成为言語,言語分解为字母后就无可再分解了。事物于30分解后,若要再分解,那么它們再分出来的部分还是同类的,如水加以分划,每一部分仍然是水。至于一个音节分开来却幷不是音节〈而是一些不同的字母)。(丑)相似地,凡人們說物体的元素35就指那將物体分析到无可再分的种类;这样分析出来的事物,无論只有一种或有多种,大家就称之为“元素”。(寅)所謂几何証明的14b要素<元素〉与一般証明的要素,性質也相似;凡在实証中都得引用到的基本条例都叫做实証要素;“粽合論法”以一个中項来联系前后兩項,进行証明,就有这样的性質。
(二)(卯)人們也將“元素”这字移用于那些單一而微小的物5質,这样的命意在好多方面是有用的。这栏,凡是微小單純与不可再分割的事物就称为一种“元素”。因此(辰)事实上“元素”就成为普遍事物。这些元素以其“單純”<一>存現于万物的“复杂”〈众〉之中,每一事物或包涵所有各种元素或包涵若干种元素。有些人因10此認为“單位”与“点”是事物的第一义。(已)于是所謂“科屬”〈族类>是普遍而不可分割的(关于这些不能再有所說明,或为之界釋①),有些人就說科屬是元素;科屬較之品种确实更为普遍,因为凡是品种所存,必具有科屬的性質;而科屬所在,品种却以差異出15現。元素的通义就是每一事物内在的基本組成。
章 四
本性〈自然>的命意,(一)若將φúσιs这字的ν讀長音,②这就应是生物的創造。(二)一生物的内在部分,其生長由此发动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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Λ3
①这当指最高科屬,其所涵存者为所有一切品种的通性。
②φiσ原义是“生長”,其动字φéeoθu中é字母常作長音讀。其所享衍的各义为“性”、“族”、“生理”、“特質”等。广义上,此字包括生物与非生物之本性而言,因此又作“自然万物”或“自然”解。近代文中“本性”、“自然”、“万物”、“生物”、“物質”、“本質”等不同字义,在希躐文中統可以此一字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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