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不仅仅是犹太教的一种变体。在从单一主神教形式向一般形式的转化过程中,基督教上帝还没有完全丢掉自然神的特征。产生于古代前泛灵论时期的恐惧从自然过渡到绝对自我的观念,这种观念作为造物主和统治者,彻底征服了自然。所有的权力和荣耀都赋予这种观念这样一种异化的特征,但在所有这些神秘莫测的权力和荣耀当中,绝对自我都是思想可以抵达的,而思想正是通过与至高无上的先验存在之间的联系而获得普遍意义的。上帝作为精神,变成了与自然相对立的原则:它不仅仅像所有神话中的神一样保障了自然的盲目循环,而且也能从这种循环中抽身出来。然而,这种精神的抽象和超然性质,却加剧了呈现于其中却又无法被预知的恐惧心理;并且,不能容忍一切对立因素的“我在”,越是要在他的必然力量中摆脱盲目性,就越是在一种模糊不清的命运中感到茫然无措。犹太教上帝所要求的只是它应得的权益,所算计的只是它匮乏的东西。他总是把人们卷人到一张由罪恶与荣耀编织成的大网中去。与此相反,基督教则强调一种恩典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犹太教中已经体现为与人的合约以及救世的预言。它以让人在神性中发现自身的方式减弱了对绝对事物的恐惧,具体表现为:用人的姓名来称呼神的使者,用人的死亡来表现神的亡灵。他的信条就是:不要害怕;面对信仰,律令总是第二位的;只有爱,才是惟一的一条戒律,它比一切尊严都要更高一筹。
基督教以同样的原由诅咒了自然宗教:而基督教又一次创造了偶像崇拜,并且认为这是一种精神层面上的偶像崇拜。绝对存在与有限存在之间总是只有一步之遥,从这个意义上讲,有限存在也总是要被绝对化。道成肉身的基督,就是被神圣化了的巫师。人在绝对中的自我反思,以及通过基督而实现的上帝的人性化,都是虚伪的本质(protonpseudos)。为了超越犹太教而付出的代价是坚持认为:耶稣这个人已经变成了神。基督教的反思取向,以及巫术的理性化倾向,就是罪恶的根源。在精神面前展现为自然存在的事物,已经被作为不再具有精神存在的事物。精神正是在于:面对有限存在的要求,矛盾得到了充分的暴露。因此,败坏的良心把先知说成是一种象征,把巫术实践说成是一种形变过程。于是,基督教变成了宗教,并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宗教:变成了建立在思想的怀疑力量基础上的理性约束,变成了特殊的文化领域。就像那些宏大的亚洲宗教体系一样,前基督教的犹太教作为一种信仰,还没有与民众的生活和维持自我生存的一般动力截然区分开来。异教徒的献祭仪式既没有简单地转变成为膜拜仪式,也没有转变为精神观念;它决定了劳动过程的形式。作为其图式,献祭是合理的。禁忌(Tabu)也变成了对劳动过程的理性调节。它规定了战争与和平、播种与收获、备藏食品和屠宰牲畜。即使说,规则并不源自于理性选择,但理性还是从规则中产生出来的。在原始人那里,摆脱直接恐惧的努力可以导致一种组织仪式的生成,并且也可以变成犹太教那种家庭和民族生活的神圣节奏。祭司可以监管人们遵循习俗的状况。祭司在统治秩序内所具有的功能,体现为一种神权政治的实践;恰恰相反的是,基督教即使在自身转化为统治的过程中,也仍然想保留自己的精神要素。基督教通过最高祭祀活动,即神一人祭祀摈弃了自我持存的观念,并进而把失去价值的存在诉诸世俗世界:摩西的戒律被祛除了,一切存在都被托付给了恺撒,就像托付给上帝一样。整个世界的权威要么被确定下来,要么被篡夺过去,基督教则成为了合法的神圣场域。模仿基督的行为战胜了自我持存的努力。献身之爱失去了天真朴素的天性,并且从自然之爱中分离出来,被确定为一种功德。以神圣知识为中介的爱被说成是直接的爱,它把自然的东西和超自然的东西融会在了一起。它的不正确因素在于:自我遗弃所带来的具有欺骗性的积极意义。
启蒙辩证法
“德国基督教”的新教运动试图把教会与纳粹联系起来。—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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